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课间安全值守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3882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课间安全值守制度

发布日期: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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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课间安全值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课间安全管理,规范学生课间行为,预防和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确保校园秩序井然,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课间休息时段(包括上午、下午课间及午休等时段)的安全管理值守工作。

第三条 课间值守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原则。

第二章 值守人员及职责

第四条 实行“值日领导总体负责、值勤教师分区值守、班主任班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四级联动值守机制。

第五条 值日领导职责:

1. 由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担任,是当日校园安全总负责人。

2. 全面巡查校园各区域,重点督查各岗位值守教师履职情况。

3. 协调处理课间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4. 检查并签署《课间值守记录表》。

第六条 值勤教师职责:

1. 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或空岗。须在下课前到达指定值守区域。

2. 佩戴明显值勤标识(如袖章、胸牌),主动履职。

3. 负责指定区域(如楼道、楼梯口、连廊、操场、洗手间附近等)的学生安全秩序维护。

4. 及时制止学生追逐打闹、攀爬栏杆、高空抛物、大声喧哗等危险和不文明行为。

5. 引导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搡。

6. 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7. 妥善处理区域内发生的学生轻微意外伤害(如摔伤、磕碰),进行初步救护并立即上报值日领导,联系校医和班主任。情况严重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班主任职责:

1. 是本班级学生课间安全教育的首要责任人。

2. 利用班会、晨会等时间,经常性对学生进行课间活动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课间应尽量到班级所在区域巡视,了解本班学生情况,配合值勤教师管理。

4. 负责处理与本班学生相关的课间安全事务,并及时与家长沟通。

第八条 全体教职工职责:

树立“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意识,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或校园存在安全隐患时,均有责任立即制止或报告。

第三章 值守时间与区域划分

第九条 值守时间:覆盖所有课间休息时间,具体时段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值勤教师须提前2分钟到岗。

第十条 区域划分:学校根据建筑布局和学生活动规律,科学划分值守责任区(如各楼层楼道、主楼梯、侧楼梯、操场、体育馆、饮水处等),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具体分区图由政教处制定并公示。

第四章 工作流程与要求

第十一条 值勤教师应保持高度责任心,值守期间注意力集中,不做与值守无关的事(如闲聊、玩手机等)。

第十二条 坚持“眼勤、嘴勤、腿勤”原则,主动巡视,不断提醒,防患于未然。

第十三条 处理问题以教育、引导为主,态度温和但要求明确。

第十四条 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上报,并采取必要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认真、及时填写值守记录,做到内容详实、交接清晰。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六条 学校将课间值守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

第十七条 对值守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能及时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

第十八条 对出现以下情况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直至行政处分:

1. 无故迟到、早退、缺岗的;

2. 值守期间未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

3. 因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校校务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德育处负责解释。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