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课间安全值守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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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3882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1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课间安全值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课间安全管理,规范学生课间行为,预防和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确保校园秩序井然,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课间休息时段(包括上午、下午课间及午休等时段)的安全管理值守工作。
第三条 课间值守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原则。
第二章 值守人员及职责
第四条 实行“值日领导总体负责、值勤教师分区值守、班主任班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四级联动值守机制。
第五条 值日领导职责:
1. 由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担任,是当日校园安全总负责人。
2. 全面巡查校园各区域,重点督查各岗位值守教师履职情况。
3. 协调处理课间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4. 检查并签署《课间值守记录表》。
第六条 值勤教师职责:
1. 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或空岗。须在下课前到达指定值守区域。
2. 佩戴明显值勤标识(如袖章、胸牌),主动履职。
3. 负责指定区域(如楼道、楼梯口、连廊、操场、洗手间附近等)的学生安全秩序维护。
4. 及时制止学生追逐打闹、攀爬栏杆、高空抛物、大声喧哗等危险和不文明行为。
5. 引导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搡。
6. 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7. 妥善处理区域内发生的学生轻微意外伤害(如摔伤、磕碰),进行初步救护并立即上报值日领导,联系校医和班主任。情况严重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班主任职责:
1. 是本班级学生课间安全教育的首要责任人。
2. 利用班会、晨会等时间,经常性对学生进行课间活动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课间应尽量到班级所在区域巡视,了解本班学生情况,配合值勤教师管理。
4. 负责处理与本班学生相关的课间安全事务,并及时与家长沟通。
第八条 全体教职工职责:
树立“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意识,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或校园存在安全隐患时,均有责任立即制止或报告。
第三章 值守时间与区域划分
第九条 值守时间:覆盖所有课间休息时间,具体时段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值勤教师须提前2分钟到岗。
第十条 区域划分:学校根据建筑布局和学生活动规律,科学划分值守责任区(如各楼层楼道、主楼梯、侧楼梯、操场、体育馆、饮水处等),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具体分区图由政教处制定并公示。
第四章 工作流程与要求
第十一条 值勤教师应保持高度责任心,值守期间注意力集中,不做与值守无关的事(如闲聊、玩手机等)。
第十二条 坚持“眼勤、嘴勤、腿勤”原则,主动巡视,不断提醒,防患于未然。
第十三条 处理问题以教育、引导为主,态度温和但要求明确。
第十四条 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上报,并采取必要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认真、及时填写值守记录,做到内容详实、交接清晰。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六条 学校将课间值守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
第十七条 对值守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能及时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
第十八条 对出现以下情况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直至行政处分:
1. 无故迟到、早退、缺岗的;
2. 值守期间未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
3. 因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校校务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德育处负责解释。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