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西里中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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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7906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西里中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二、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三、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四、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五、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