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中庄镇社庄完全小学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8004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中庄镇社庄完全小学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2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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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中庄镇社庄完全小学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我校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职责

(一)成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韩克刚

副组长: 李宝贵 翟培亮

  : 国仕香 张群 高安波 各班班主任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欺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安卫办高安波同志担任。

(二)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力争将校园欺凌事件造成的伤害程度降到最低。 

2、根据事态发展状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果断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4、做好稳定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

二、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学区及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若发生伤害需要救护的,应立即拨打120救援;涉嫌违法犯罪的,还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历,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援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 

1、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区和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共同组成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事件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救治工作组。 

3、迅速开展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

5、做好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