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中庄镇社庄完全小学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8002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中庄镇社庄完全小学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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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中庄镇社庄完全小学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社庄完小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各种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小学、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大雾、严寒、高温等自然灾害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韩克刚    校长

副组长:翟培亮   副校长

 员:高安波   德育主任

国仕香   教务主任

刘长江   总务主任

张丽萍   安卫办主任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恶劣天气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救援,统一调配救援人员;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善后工作;

3.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等级确认与划分

1.Ⅰ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可能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可能造成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七、应急处置措施

(一)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

根据政府统一部署,预报区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二)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学校负责领导本校内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学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及时了解灾情,并根据实际部署工作。收集灾情数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视需要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紧急会议,通报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始运作,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学校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县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学校领导本校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学校根据受灾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学校要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县教体局根据报送的灾情情况汇总、分析后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提出自然灾害趋势评估和应急工作意见与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理。

3.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Ⅲ级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本校内灾情,并及时报镇教体办。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镇教体办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视灾区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

学校在县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八、相关要求

1.当雾、雪、暴雨、大风、扬沙、严寒、高温等恶劣天气发生前和出现时,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全校的校舍、线路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

2.加强恶劣天气期间学校的值班,每一时段均安排教师在校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领导通讯工具和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3.学校要针对恶劣天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学生向其家长通报。在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学校可以先期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同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4.学校要特别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加强对车辆所有人、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教育,制定恶劣天气下的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演练,要求车辆所有人冰雪天气下配备防滑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延缓接送、停止接送等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5.恶劣天气过后,要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在危险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险部位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6.落实责任追究制,各班级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