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中庄镇社庄完全小学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8000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中庄镇社庄完全小学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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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中庄镇社庄完全小学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校车、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4.学生进出校门靠右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5.门卫、值日行政、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6.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7.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8.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9.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要高度警惕。开小车的放学时与学生错峰放学,即在学生放学20分钟后才能离开学校。同时在学生课间休息、以及上体育课时间注意学生动向,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