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安全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900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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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安全制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课堂教学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兹制定本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老师无故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三、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尊重学生人格。

四、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课堂责任制和教师责任追究制。

五、实验课教师应组织好学生的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教师应严格按照教材要求进行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必须首先讲述实验的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六、到专用教室上课或室外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班主任教师必须亲自将学生送到上课地点,下课后,老师会把学生送回教室,交给班主任。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对器材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禁止使用。

七、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