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安全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897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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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安全制度(护学岗工作制度)

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护学岗工作制度

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外来暴力风险较大。为保障上学放学期间学生安全,学校协调成立了“护学岗”。

一、“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是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的护导学生工作机制。学校积极协调属地公安机关派员参加。

除此之外,护导团队由学校值周领导、值周老师、保安员和社区及家长志愿者组成。不安排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和校门外执勤。

二、护学岗由学校值周校领导担任护学岗领队,由值班中层领导担任护学岗副队,组织指导本学校护学岗人员和志愿者开展护学工作。

三、护学岗人员应当在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岗到位,并不得提前离开岗位。

四、护学岗职责为,关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指引家长、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有序行进,发现可疑人员进行关注和处置,遇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

五、护学岗范围以校门口及附近为主,根据人力和实际需要对校园周边可视范围和一定区域及路段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

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例如,有人吵闹打架情况劝导处理,如有必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六、护学人员对治安隐患、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等情况进行关注,学校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例如,对校外人员在周边欺凌、骚扰学生情况进行处理,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如果本地本校划有明确的学校安全区,则安全区内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为保障上学放学时交通秩序,可使用临时疏导交通的设施,可对过往车辆适度限行,但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其指导下进行。

八、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保安员的排班应保障上学放学期间最多人力。

上学放学期间,一律不允许外来人员、车辆入校,如有入校,严格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在学校上、放学时段,凡是有人员、车辆进出的校门口都要有人值守,至少要门卫(保安员)在岗值守。

九、为避免过度紧张的气氛,保安员可以只持便携器械,其他器械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以备发生突发事件时随手抓取。

十、所有护学值班人员应进行区域、位置、关注点的大致分工,并协调配合。

十一、护学值班人员保持精神状态,保持警惕,不得无故看手机。特别是提醒家长志愿者不看手机。

十二、家长志愿者参与护学是一种公益行为,对其进行表扬,但不宜计入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不得在班级对家长参加情况进行点名通报,自愿为主,积极鼓励,不强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