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学生资助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88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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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学生资助(贫困生申请指南)

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一、资助政策简介

1.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2.困难家庭的学生,享受每生每年540元生活补助。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的学生要优先给予资助。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生活费补助相关政策执行。

二、申报流程及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中项目,并在所选项中勾选,承诺内容栏必须是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申请理由栏内容务必真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一经查实,除收回已发放资助金外,还将追究家长或监护人的相应责任。同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

(二)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无需提供证明,以系统数据为准(如系统中查询不到需提供相应材料)。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相关页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包括:户口本首页、索引页、监护人和学生个人页,共四张。

3、提供的材料及申请表无需再到有关部门盖章确认。

三、困难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及学校相关负责人的审核义务

学校成立评审认定工作管理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采取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认定,应适当采取家访、电话询问、观察学生日常情况等方式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核实。还应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进行重点审核:

1、提交的所有证件复印件是否与原件完全一致(原件核对后应及时返还学生家长)。

2、申请表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表格中填写的户籍所在地是否与户口本一致,新增及原有学生都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户籍所在地核实(户籍所在地必须核实填写清楚)。

3、所持困难证件是否真实、合法、符合资助要求;

4、监护人与学生关系是否真实。

四、学校对困难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公示

学校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公共场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资助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应当有相应的照片留存备查。公示结束后,对有异议的进行调查、处理(要有调查处理档案留存),同时将公示结果报沂源县资助中心。

五、学校资助联系电话(资助热线):05333480164

沂源县中庄镇胡庄完小

                                               2023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