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中庄镇中心小学重大涉校事件应对处置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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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8540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0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中庄镇中心小学重大涉校事件应对处置预案
为维护中庄镇中心小学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和学校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发生在我校范围内,影响我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
(二)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
安全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保障,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按照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工明确、保障有力、信息及时的原则,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三落实,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保证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四)报告制度
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后,接报人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同志,不得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学校主要责任人应立即根据事态状况,制定有关处室和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向镇教育办、镇政府报告。
在事件处置的过程中,要尽快了解现场情况,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进展、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拟采取处置措施、初步处置结果、请求支持事项等情况,及时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如事态重大,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
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状况,要先报告初步情况,随着对情况的全面了解和时间的进展,可不断续报,并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