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中庄镇中心小学班级、班主任考核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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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3970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2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中庄镇中心小学班级、班主任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励班主任积极主动地开展班级管理工作,提升班级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班主任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性。
2.注重实绩原则:重点考核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实际工作成果,关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班级整体风貌的改善。
3.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考虑班主任的日常工作表现、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以及班级工作成效等多方面因素,对班主任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班主任考核总分为 100 分,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班级管理(40 分)
1.班级秩序(15 分)
班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良好,课堂纪律、课间纪律、集会纪律等秩序井然,无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得 15 分。
若班级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如打架、盗窃、抽烟酗酒等),视情节轻重每次扣 5-10 分;若因班级秩序混乱,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或造成恶劣影响,扣 15 分。
2.班级文化建设(10 分)
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班级文化氛围,班级有明确的班训、班风,定期更新班级宣传栏、文化墙等内容,得 10 分。
班级文化建设内容空洞、形式单一,无明显特色或未及时更新,扣 3-5 分;未开展班级文化建设工作,扣 10 分。
3.班级规章制度执行(10 分)
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并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级学生对学校规章制度知晓率高,得 10 分。
班级学生对学校规章制度不了解、不遵守,经常出现违规行为,视情况扣 3-8 分;班主任对学校规章制度传达不及时、执行不力,导致班级管理混乱,扣 10 分。
4.班级活动组织(5 分)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主题班会、社会实践活动等),活动组织有序,参与率高,得 5 分。
未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活动或在活动中组织不力、出现纪律问题或安全事故,视情况扣 1-5 分。
(二)学生管理(30 分)
1.学生思想教育(10 分)
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带班级学生思想积极向上,无严重思想问题或心理疾病,得 10 分。
班级学生中存在思想消极、行为偏激或心理问题未及时发现和解决,导致学生出现违纪行为或心理危机事件,视情况扣 3-8 分;若因班主任疏于对学生思想教育,造成恶劣影响,扣 10 分。
2.学生学业辅导(10 分)
定期与科任教师沟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学习互助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班级学生学习成绩整体稳定或有明显进步,得 10 分。
对学生学习情况不关心,不与科任教师沟通协调,导致班级学生学习成绩下滑严重,经调查属实,视情况扣 3-8 分;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学业重大损失或引发家长强烈不满,扣 10 分。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10 分)
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过程客观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得 10 分。
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评价不公正,引发学生或家长投诉,经核实属实,视情况扣 3-8 分;若造成严重后果,扣 10 分。
(三)家校沟通(15 分)
1.家长联系(8 分)
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学生家长进行 2 次有效的沟通交流(可通过电话、微信、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及时反馈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等情况,积极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得 8 分。
与家长沟通次数不足,或沟通不及时、不充分,导致家长对学校工作或学生情况不了解,引发家长不满,视情况扣 2-5 分;若因沟通不畅,造成家校矛盾或学生管理问题,扣 8 分。
2.家长满意度(7 分)
学校定期开展家长满意度调查,家长对班主任工作的满意度达到 90%及以上,得 7 分;满意度在 80%-89%之间,得 5 分;满意度在 70%-79%之间,得 3 分;满意度在 70%以下,得 0 分。
(四)日常工作(15 分)
1.出勤情况(5 分)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班主任会议、培训活动等,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得 5 分。
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1 分,每无故缺席一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2.工作记录(5 分)
认真做好班级工作记录,包括班会记录、学生违纪处理记录、家访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等,记录完整、详细、规范,得 5 分。
工作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或未及时记录,视情况扣 1-3 分;若无工作记录,扣 5 分。
3.班级工作计划与总结(5 分)
每学期按时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学期末按时撰写班级工作总结,对班级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和反思,得 5 分。
未按时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或计划内容空洞、缺乏可操作性,扣 2 分;未按时撰写班级工作总结或总结质量差,扣 2 分;既未制定计划又未撰写总结,扣 5 分。
四、考核方式
1.学校考核小组评价(60%)
学校成立班主任考核小组,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部分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定期深入班级,通过观察班级日常管理、查看工作记录、与学生和家长交流等方式,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给出相应分数,该部分分数占总考核分数的 60%。
2.学生评价(20%)
每学期末,学校组织学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从班主任工作态度、班级管理、思想教育、与学生沟通等方面进行评价。学生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 90-100 分、75-89 分、60-74 分、60 分以下。学生评价的平均分数占总考核分数的 20%。
3.家长评价(20%)
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满意度调查,向家长发放问卷,了解家长对班主任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家长评价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分别对应 90-100 分、75-89 分、75 分以下。家长评价的平均分数占总考核分数的 20%。
五、考核结果应用
1.绩效工资发放:班主任考核结果与班主任绩效工资挂钩,根据考核分数确定班主任绩效工资发放档次。考核分数在 90 分及以上,发放绩效工资的 100%;80-89 分,发放绩效工资的 90%;70-79 分,发放绩效工资的 80%;70 分以下,发放绩效工资的 60%。
2.评优评先: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考核成绩优秀的班主任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3.岗位续聘:对于年度考核成绩优秀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班主任,在下一学年优先续聘为班主任;对于考核成绩较差(70 分以下)或连续两年考核成绩排名后 10%的班主任,学校将对其进行谈话提醒,要求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力,下一学年不再聘任为班主任。
六、附则
1.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和修订。
2.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本考核办法进行适当细化和补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