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中庄镇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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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8488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0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中庄镇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晨会课、班队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
第六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得破坏公物。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八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九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十条、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