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中庄镇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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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768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中庄镇中心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学校财务管理原则:
1、账目日清月结,期末整理公布。
2、压低、紧扣支出,民主理财。
三、学校财务预算制度
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四、学校财务审批制度
审批权限
(1)、开支1000元以内,由校长审批;
(2)、开支1000元以上,原则上需经校委会研究通过,由校长负责审批。
审批程序
(1)所有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证明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报账员不得付款,报账员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报账员。
五、学校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会议费、活动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教代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后,校长批准后方能开支。
(2)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1、出差县内车费报10元∕来回1趟。每天生活费20元。 市内车费报20元∕来回1趟。每天生活费30元。
2、培训、学习、考察、参观需集体生活、住宿、坐车、培训费按发票报销。
学校办公经费使用管理
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每月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学区财务部门据此审核,经主管校长学区主任审核。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