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中庄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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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7927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5-2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注重校舍安全检查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2、总务处负责组织每月定期对所有校舍进行一次大检查.
3、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七查七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5、学校管电人员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维修,在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6、每一位教师,学生都有义务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 发生应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防止不必要情况发生.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