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中庄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9729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中庄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4-12-30
  • 字号:
  • |
  • 打印

沂源县中庄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一、 资助政策简介

沂源县中庄中学依据省市及县相关政策,致力于确保每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本校学生资助政策涵盖了国家助学金、爱心一日、冬季送暖等多种资助形式,旨在全面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二、申请条件

一)学生申请资助的基本条件包括: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良好(针对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设置为“一般困难”(A档)、“困难”(B 档)和“特殊困难”(C档)三档。具体认定标准各学校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学段

长期居住在城市(单位:元/月)

长期居住在农村(单位:万元/年)

A档

B档

C档

A档

B档

C档

义务

1800(含)~1600(不含)

1600(含)~

1500(不)

1500(含)以下

1.9(含)~

1.8(不含)

1.8万(含)~

1.6(不含)

1.6(含)以下

义务:城市人均收入1800/月(包含)以下,农村人均收入19000/年(包含)以下。

二)特殊情况认定与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C档):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包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严重突发困难家庭学生);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5)特困供养学生;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烈士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持有效残疾证)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持有效残疾证)子女;

11)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学生

12)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家庭中有两套(含两套)房屋以上的;

5)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所需提交材料

申请资助时,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

2、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无需提供额外证明,以系统数据为准;若系统查询不到,则需提供相关材料。

3、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审核流程

资助申请的审核流程如下:

1. 学生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及相关材料。

2. 学校成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认定机构,采取家访、电话询问等方式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3. 通过淄博市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由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学校认定工作组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

4. 校内资助申请审核工作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公示,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五、资助标准及发放

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如下:

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1350元,具体分为三档,按学期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2、建档立卡学生资助:除国家助学金外,每学期减免伙食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

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建档立卡学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和伙食费减免外,每学期还会由县扶贫办将补助费发放至家长银行账户中,用于支付学习生活等费用。

七、公示及监督方式

1、年级确定拟资助名单后本年级公共场所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公共场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资助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个人的监督。

八、注意事项

1、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学生资助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

3、学生在接受资助后,应珍惜机会,勤奋学习,感恩回馈社会。

沂源县中庄中学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应有的资助,助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024年9月

沂源县中庄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