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燕崖镇中心小学规章制度(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809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燕崖镇中心小学规章制度(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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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人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 资源,安排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人 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人情况,统筹合理安排 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第二条  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 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 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第三条  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 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四条  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人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人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
第六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第七条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第八条  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
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第九条  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 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黄岛区教体局财务科和核算中心。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第十条  各部门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2月底以前税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第十二条   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