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燕崖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96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燕崖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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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守则及舞弊违纪处理规定

 

  一、考生在考试前十五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不发准考证时按班主任或监考老师的指导就座,考生不得随意更换。

  二、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三十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三、考生进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和报刊,只准带钢笔、铅笔、圆珠笔等有关文具。夹带资料入场(包括书写在身上的定理公式等)不主动交出,该场试卷扣20分。

  四、考试铃响后开始答题,违者扣10分。

  五、考生不得要求监考教师解答试题,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考生答题一律用兰、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写在规定的答题纸上,字迹要清楚、工整。用红色等其它颜色笔或铅笔答卷或改动,所答试卷作废,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无效(标准化试卷或画图除外)。

  七、班级、姓名和准考证号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在考场大声喧哗、交头接耳者扣试卷10分;抄袭别人答卷、传递纸条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交其他考生抄袭者,该卷扣20分;互换试题或寻找借口离开考场作弊或接受场外答题作弊者,该卷判0分;雷同试卷或经该科阅卷小组判定确属作弊雷同卷,视为舞弊行为,该卷判0分。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排好,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十、违犯考场纪律及考试作弊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违犯考试纪律而不接受监考教师批评教育者,视其情节该卷扣10-30分;情节严重者试卷判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凡有违纪作弊者,加扣班级纪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