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燕崖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2796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燕崖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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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一、坚持贯彻勤俭办学方针,深入开展双增双节活动,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于服务教学和改善办学条件。

  二、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规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做到手续完备、印章齐全,收支有据,量入而出,勤俭理财。

  三、学校的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通过财务室办理手续,做到先预算,后经审批方可开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保存,做到帐目日清月结,每月底一次财务分析,并汇报当月经费收支情况,每季度接受查帐小组审查。

    四、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

    五、严格开支审批权限,坚持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凡购置物品,必须有正式发票,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验收人(保管员)验收(入帐)、领导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严禁乱收费。代办费收支情况必须于学期结束前,分年级向学生公布,并经查帐小组和学生代表共同审核。    

    七、教职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好旅差费报销单据,经领导审批、会计监督后,方可报销。

    八、各种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现金、票据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要及时清理债务,定期追回欠款。

  九、加强对办公用品及专项设备、专项用具的管理,实行分室造册、分类填卡入机,分人管理,定期检查,如有损失,酌情赔偿。

    十、学校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会计人员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与奖惩。

 

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一、因公购物或添加教学设备,大型开支由校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研究通过后,由总务处购买。未经批准私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二、报销单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让售货员按规定填写好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大写、小写、购货单位、开票人。由经办人签字,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必须凭原始单据办理,按有关规定填写差旅结算凭证,出差人签字,校长签字方能报销,

  四、招待费的开支从严掌握。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下就餐通知单,根据人数、级别,定规格、定数量,由学校统一结算。

  五、集体乘车外出学习,学校按规定报销住宿费、生活费。

  六、各处室及个人一律不准到服务部及其他商店赊欠,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否则一切欠款由个人偿还。

 

 

校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需的物质条件,管好、用好校产是节省开支、勤俭办学,为教学服务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对师生员工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在全校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

  二、学校财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并确定专人做好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工作,帐册要齐全,做到帐物相符,每月清点一次,期末组织专人清仓查库。

    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和教学用品,必须符合审批、验收手续,方可报销。

    四、领用或借用校产和教学用品,必须经保管员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

    五、固定资产、教学仪器的报废,应经有关人员鉴定,填写报废单,经领导批准后注销。

    六、携带校产出校门,必须持出门证,经门卫检验后方可放行,无出门证,门卫有权扣留。

    七、对校产保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借用公物不按期归还者,应限期归还,逾期折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