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6.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6.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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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及生活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置在教育考试中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利益,避免事态扩大和影响校园秩序,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案)安全保密事件,考试实施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长:娄树元

副组长: 杨明合

 员:校委会成员及各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领导小组内部事宜、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事态的实时发展,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或向地方政府的通报工作。

2.现场处置工作组。由考试负责部门和保卫处负责,接到报警后,接警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10(122)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并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疏散群众,进行交通管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3.医疗救护工作组。由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或协调地方医疗部门对伤病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后勤保障工作组。由总务处负责,负责必备的后勤保障工作。

5.宣传工作组。由办公室负责,负责对校内外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6.紧急资金保障组。由财务处负责,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资金保障工作。

7. 善后工作组。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参加,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设立值班电话:0533-3611497

(二)事件报告。

1、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工作组和考点考务人员接到事件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以及伤员、财产的抢救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工作组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事件应急救援

(一)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组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处置措施处理。

(二)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时,现场处置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协助进行泄密事件调查。

(三)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殴打学校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四)在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国家或学校有关考试规定做好情况记录。并制定处理方案,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

(五)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处置工作组和相关考务人员应根据事件等级和危害程度,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