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大张庄镇松崮完小体育课(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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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472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示标志。
二、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三、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四、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五、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六、生在参加田径、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