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大张庄镇松崮完小组织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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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4727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学校领导审阅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的需经县教体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要求活动注意事项。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勘察,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止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