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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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围喧哗,不随意串班。

  二、值日生在预备铃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三、课间休息不追赶打闹、起哄、搬动桌椅、乱写乱画。

  四、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

  五、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不在教室、操场各处追逐打闹,狂奔乱跑,防止互撞,禁止怪声喊叫,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等设施。不要到升旗台、花栏附近玩耍,禁止学生乱扔纸屑、攀爬围墙栅栏、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不跳校园各处台阶。

  六、老师在楼梯、操场行走,学生应有礼貌地问侯、让道,不得抢行拥挤,冲撞老师。

  七、学生在违背上述要求时,应服从值周干部和老师的劝阻及教育,严重者接受学校处理。

  八、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如发生上述现象者,视情节轻重扣除本班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