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大张庄曹家庄小学制度汇编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大张庄曹家庄小学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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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张庄镇曹家庄小学制度汇编

 

 

 

 

 

 

 

 

 

 

 

 

 

 

 

 

 

 

 

 

 

 

 

 

 

 

 

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学校各处室、各年级责任人和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园安全中应负的责任。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遵照上级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工作目标

总目标: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

具体目标:

总务处

确保安全设施齐全,运行正常,不出现因安全设施的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学生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确保师生饮用水安全。

确保师生及教职工用电安全。

确保学校财务室及重要处室安全。

负责住宿生和中午滞留学校学生的人身安全。

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确保教学楼安全。

教务处

确保教师课堂(包括实验课、室外课)内不出现安全事故。

确保教学制度的制定和教学安排的临时改变不与校园安全发生冲突。

防止教师课堂外因个人行为导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负责教师不因拖堂而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确保教师不因体罚或变相体罚、教育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人身伤害。

保卫科

防止因门卫的原因造成师生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

负责安全值日老师的管理和督促,不因安全值日老师不到位或提前脱岗造成安全事故。

确保不发生一般的治安案件;防止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卫生健康室

负责不出现不可控的传染病事故和流行病的发生。

加强环境消毒工作。

年级组

不出现因本年级自行调整教学安排和活动而出现安全事故。

工会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出现治安案件。

二、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责任原则

1、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之过谁负责”的原则,

2、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的方式:

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的资格;赔礼道歉;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承担法律责任;全程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本制度适合学校各部门和每个教职员工。

 

 

 

 

 

 

 

 

 

 

 

 

 

 

 

 

 

 

 

 

 

 

 

 

 

                 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制度

为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精神,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告事项及主要内容:

1、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制订、考核和修订情况。

(1)、各年龄班主任、教师及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2)、安全机制的设置、完善。

2、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

1)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评审和修订;

2)组织相关操作人员的学习培训。

3、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

(1)、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和支出;

(2)、职工劳护费用的支出;

4、安全检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1)、安全检查;

(2)、安全会议及执行;

(3)、安全隐患的治理;

(4)、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

(5)、对违反安全制度的查处。

5、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1)、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修订及上报备案:

(2)、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

(3)、事故应急预案救援队伍的建立;

(4)、事故应急物资的配备和日常管理维护;

(5)、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安全事故的报告情况:

(1)、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修订;

(2)、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控机制;

(2)、安全事故隐患的“五到位”(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安全事故隐患的档案。

8、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2)、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安全培训教育的建档。

9、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

(1)、对各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面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

(2)、被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3)、接受检查、约谈及落实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以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形式进行报告。

三、报告的时间:

按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告。

四、报告的要求:

内容真实、形式规范、表达准确、报告及时。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每月召开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全校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3、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我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每周一下午第三节课点召开教职工例会,主管校长要将学生安全工作做为重点工作向教师们提要求。

5、每周一全校师生参加的升旗仪式,政教处要讲评上周全校安全问题,对本周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6、每周周三级段集会时,级段长要讲评本级段内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今后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7、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学生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8、学期期中考试后第2周周末召开学生家长会,在家长会上,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向家长讲评本班学生安全情况,并对家长提出保证学生在校内外安全的建议,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一起行动起来,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9、每月召开一次寝室管理员、炊事员例会,查找安全问题,提出确保学生安全的意见。

10、学校召开的所有会议,都要讲有关学生安全工作的内容,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采取讲座、看影像资料、实际演练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以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对教师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3、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安全工作会议,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将依照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参会人员都必须认真听讲,作好会议记录,相关部门将定期组织检查。

4、每个月学校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小结本月本部门安全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要采取的措施。

5、学校安全专干对每次安全工作会议作好记录.

6、学校坚持在重大节日、大型活動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有人员、时间安排。

7、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

8、学校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学校抓住实际,结合实例,及时召开大会,对学生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每学期结束,学校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安全工作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将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按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与分工》,各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发现问题果断处置及时报告。并形成制度,列入年终考核之中。

2、各负责人每天向值班领导汇报一次本责任区安全情况,没事报平安。

3、学校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校舍、用电、用水、用火、管制刀具、设备设施等,每次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发现问题、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存档,写出隐患排查报告。

4、任何师生都有举报学校隐患的义务,包括校舍隐患、学生矛盾等,对于举报属实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学校给予奖励。学校设安全隐患举报箱。

5、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6、对各责任人查而不报、不查不报的渎职行为,学校报请上级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4、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总务处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政教处、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重点部位监控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安全,妥善保管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物品,杜绝危险事故发生,现制定我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1、危险源确定:经过检查分析,我们确认以下物品及处所、设施系重大危险源——实验室化学药品、电力设施、生火炉具、铁路沿线及路口。

2、实验药品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遵守使用规则,杜绝随意支取使用。对药品性状、特征不明情况下严禁使用。使用后的化学制剂按规定进行安全处理,杜绝污染产生。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药品保管及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状况及时发现并改正。

3、电力设施如灯具、插座等要做到全封闭,杜绝电源外露现象,严禁学生操作刀闸、更换保险丝等电力操作,教职人员操作严禁带电操作。

4、冬季取暖火炉容易发生火灾、烫伤等事故,为避免此类现象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要求,做到使学生远离炉火,不在火炉附近打闹嬉戏,炉火与易燃物品保持足够距离,下午放学前,保证炉火熄灭。

5、确定交通巡查员,查看学生在铁路附近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危险信息,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不定期对以上危险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安全业绩考核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指标中(50元/人/月),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党政主要领导人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发当月全额绩效安全奖50元。

2.四级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安全考核奖10%。

3.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30%。

4、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5.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当月全部月考核奖,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责任追究办法

1.三级以下责任事故,由部门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向教育局做相应报送。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增强体质,促进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从而提高其学习和工作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此,我校把学校卫生放在重要方位,特制定以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经常与突击相合, 对公共场所一天二小扫,一周一大扫。突击与平时相结合,以互比、互学、互超、促进校园保持整洁。

二、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利用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卫生宣传,使学生获得并增进防治疾病的知识,从而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

三、做好学生的视力保护工作,向学生强调用眼卫生守则。

四、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发现各类各种传染病应及早报告、隔离、治疗。做好饮食和饮水卫生工作,对食堂人员经常性强调“饮食卫生”,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体检中发现疾病(或异常体征)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或提治疗意见),使学生得以疾病的有效治疗。

六、积极做好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一般急救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 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的学生的教育: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小心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 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应急管理制度

为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的稳定,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应急管理制度。

1、应急值班领导成员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学校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方案、值日工作制度,坚守岗位,贯彻有效的防范措施,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守值班时间,到岗后要及时做好签到、交接、了解学校情况,掌握相关信息等工作;

3、要按时巡视校园,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务,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相关程序进行汇报或处置,结束时要做好值班的情况反馈;

4、应急值班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的通信畅通无阻;

5、应急值班人员遵循首发处理为主,当事件发生或预见到可能发生时,按程序、按规定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严格遵守《溪东中心小学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要求,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反应及时,采取主动,加强合作,措施果断,把事故减少至最低。

         

 

 

 

 

 

 

 

 

 

 

 

 

 

 

 

 

 

 

            事故管理制度

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由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外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校园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4、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区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1、门卫是学校保卫工作的重要岗位,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2、门卫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学生进校离校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执行。进校后,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门卫有权制止。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

3、凡来访者或联系工作的同志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门卫接待客人要文明礼貌,督促来访者填写登记表。

4、传达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逗留、聊天、抽烟、喝酒等现象。

5、公私物品带出校门,必须询问是否合规。如有不符,门卫有权拒绝其携带出校并报知学校。

6、门卫记录好校内和校外人员、车辆出入情况。

7、节假日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把值班时间内所发现的情况和信件、报刊等物,分别做好登记,以便查对核实。

8、教职工学习及开会时,对外一般不接待(特殊情况除外)。

9、节假日学生不准入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方同意。进校后有损坏公物等情况,值班人员有权教育或令其出校。

10、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演练及其它安全活动。

 

 

 

 

 

 

 

 

 

 

 

 

保安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

3、学校政教处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消控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值周安全巡逻。值周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领导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学生没有老师的签条不得出校门。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值周教师要在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11、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2、总务处严格把好食堂的食品进入关,由专人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3、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4、学校及各班做好《济源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16、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

17、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五、班主任、各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六、微机室、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办公室、宿舍五个部门,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八、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学校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学校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5.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过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九、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要求,成立饮食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教育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总务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

3、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4、政教处、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政教处或总务处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6、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其他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7、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师生安全教育;校园秩序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盗安全工作;学校周边环境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学校附属设施安全;校舍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等。

二、建立安全检查检查制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各处、室、组负责人、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实行安全每天检查报告制,学校值周领导、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督促本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对各学校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微机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5、建立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学校坚持每周一检查;每学期初开学前三天全方位排查;每月一次彻底排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

6、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处、室、组、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所在处、室、年级、组、班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定期对学生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食堂要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师生饮水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在学校出售,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学生饮食饮水情况有监控措施每月有专项检查。有保证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学校专职电工要定期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总务处上报情况。

3、对学校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药品要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按要求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进行查验、清理和登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影机等教学仪器。教导处、总务处每月检查各部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情况。

5、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树木枝干、老的建筑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6、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水泥檐面等浮着物有无下落危险。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7、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特别是学生上课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8、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食堂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对值班记录定期检查。

9、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0、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学校每学期一次组织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四、全员参与,重视安全。

1、学生进校后,教学时间学生凭班主任教师的签条证明方可让其离校。放学后,凡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

2、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班主任均应在场,维持秩序。

3、课间活动讲文明,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玩危险性游戏。上、下楼梯靠右行,禁止从楼梯扶手滑下。年级值班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时学校行政值日领导校门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载。

5、未经校长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不得提前放学。

6、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上学放学路上,要注意来往车辆,不随便乱跑。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

二、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专门课时,如班会课、课外活动课等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讲解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防电、防震、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亡事故的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自护自救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四、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剪贴报等形式,开展适合各级各类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五、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同时要落实领导值班制度,扎实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做到值班领导(人员)、值班时间、值班职责、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五落实。

六、通过校讯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七、鼓励、指导学生参加主题征文、演讲等形式的教育活动。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压力容器及其他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十)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  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  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  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八条  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  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一条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上级部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部门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上级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对学生的教育

(一)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二)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知道医疗急救电话。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培训

(一)教育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

三、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规定学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周、班会和活动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征文、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

4、学校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济源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成立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三、排查治理范围和责任

亓培义: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李玉斌:负责督导落实。

王明慧: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及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郑友海:负责交通安全及安全教育。

左成田:负责校舍、设施设备、师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娄树伟:负责消防安全、活动设施及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娄树伟:负责门卫、防卫安全隐患排查。

各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五、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七、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中心校。

八、学校及时向中心校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九、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各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附: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长:亓培义: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副组长:李玉斌:负责督导落实。

王明慧: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及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郑友海:负责交通安全及安全教育。

左成田:负责校舍、设施设备、师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娄树伟:负责消防安全、活动设施及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娄树伟:负责门卫、防卫安全隐患排查。

 

各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师生出入校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教师出入校

1、教师因病因事需离开学校者,应调好课程,安排好工作。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离校。因公务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事宜,得到学校许可的前提下,方可离校。

2、无论何种原因,离校前到政教处上交假条,填写离岗登记。

3、在门岗处做好登记。

4、返岗时及时到政教处销假,填写返岗时间等。

学生出入校

1、学生因病因事需离开学校者,应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离校。2、无论何种原因,离校前到门岗处上交假条,一人一条,并做好登记。

3、在门岗处做好登记。

4、返校时及时销假。

5、学生请假离校须严格执行我校《学生请假制度》的相关规定。

6、严禁违规出入,违者严肃处理。

家长出入校

1、 家长来校,应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老师取得联系,如无必要进校,原则上在门口接待。

2、家长来校确须进校者,门卫电话和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开始办理登记手续,由被访者带领进校。

3、家长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4、家长若要在非放学时段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经班主任批准、经门岗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其他人员出入校

1、未得到有关同志许可,学校谢绝一切人员进入校园(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除外)。

2、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由门卫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填写登记后进入校门。

3、访友人员原则上不进校门,经联系后由被访人员在校门口接待。

车辆出入校

1、外来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如遇送货等特殊情况进出校门一律需得到领导或负责后勤同志的许可方可进出,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

2、教职工机动车辆进出校门需减速慢行,按规定停放,保障安全。

 

 

 

 

 

 

 

 

 

 

 

 

 

 

 

 

 

疾病防治管理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治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2、要极积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室、厕所等人群聚集场所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

4、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对教职工及学生发生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5、严格学校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6、学校要配备体温计、消毒液、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同时提供师生足够用的洗手设施。

7、做好应急准备,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障全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保证教学、科研、生活和其它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二、扰乱学校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坏公私财产,情节较轻尚不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的,适用本办法。外来人员适用本办法。

三、学校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违反本办法的处罚分为下列二种

1、进行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属处分范畴的交学校有关部门按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

2、没收财产: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具,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一律没收;应当还原主的,归还原主。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1、违反门卫制度不听劝阻的;

2、未经批准,在校内留宿外来人员的;

3、违反学校规定翻门越墙出入的;

4、未经批准在校园内推销东西的;

5、私闯校园闲聊造成影响的;

6、干扰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听劝告的;

7、扰乱娱乐场所、阅览室秩序;

8、随意移动,覆盖破坏校内设施标记的;

9、不按规定报告登记的;

10、未经允许,随意占用校舍和学校活动场地的;

11、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超速开车,乱鸣笛、乱停乱放车辆的。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警告,记过或留职(校)察看处分。

1、小偷小摸或骗取他人少量财物的;

2、违反规定,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3、写恐吓信或者用其它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4、引起失火尚未造成集体或他人财产损失的;

5、故意损坏学校、他人财物或其它公用设施的。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者,建议相关部门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职(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公职处分;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架斗殴,寻衅滋事,语言动作下流,传播淫秽物品或者进行其它流氓活动造成恶劣后果的;

2、非法携带匕首,三梭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的;

3、违反爆炸、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管理规定造成后果的;

4、故意破坏消防和其它治安保卫及交通标志设施的;

5、造成火灾导致三百元以上公私财产损失的;

6、参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八、处理对象是学生的,由班级提出意见,报政教处审核,由学校审批、裁决施行。属教职工的,由学校班子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决定。

九、违反本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又不执行裁决的,或者受处理后再犯的,加重处罚,对举报或制止违法事件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增强我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每月的第一周周一召开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会议,会议一般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参加;如有必要请所有教师参加。每次会议都有中心议题。主要是分析排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2、每月召开一次门卫、宿舍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安全稳定工作有关精神,听取汇报,提出要求。

3、如遇到其他临时性安全工作安排,随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4、通过安全例会调动学校领导、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安全例会不留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要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创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1、健全学校安全组织,完善安全网络,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安全管理员职责,督促其认真履行;

2、做好学生的安全常规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食品、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课间活动注意安全等,使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

3、学习和生活场地的安全:对学生教室、餐厅、图书室、厕所、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等场所做好清洁、通风,进行必要的消毒。对安全通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道无阻,通道照明正常,通道出口处要安装应急灯。

4、消防安全: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能用、够用、会用;检查线路、开关、用电设施是否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燃物品、引火器材进入校园。

5、交通安全:禁止学生骑车,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要求严守交通规则。

6、安全防范:做好有关安全预警、隐患排查、目击报告,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雷击、台风、暴风雨等)及地质灾害的防范;禁止学生携带凶器、有毒物品入校;建立安全危险源跟踪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学生的档案,落实安全结对教育措施。

 

 

 

 

 

 

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一、学校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时时必须关注,认真做好的第一重要工作。学校建立安全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班子成员和职工代表任考核组成员。
    二、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机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学区安全进行考评和量化。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晋级、晋职、评先选模、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学校安全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点是确保学生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全回家;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五、学校安全考评具体内容:
  1)安全工作机构健全,效应体系好。
  2)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工作职责明确。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好。
  4)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台帐建立和使用良好。
  5)学校、班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好。
  6)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好。
  7)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成好。
  8)建筑物和设施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好。
  9)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好。
  10)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好。
    六、学校安全奖励、处罚:
  (一)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1、安全意识强,学校安全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后能科学、规范处置,未造成影响。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险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积极开展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6、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原因有突出贡献。    
   (二) 对于违反安全法规、上级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处室、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三、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危险品保管室(柜)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

3、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

4、严禁学生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修。

5、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对方任何阻碍通行的物品

6、任何人不得引带他人进入学生宿舍。来访人员须与门卫联系,经同意后方可会客,客人因特殊情况需在宿舍留宿者,必须报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严禁擅自留宿客人。

7、宿舍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宿舍因更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失、曾经被盗等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更换房门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

8、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饭卡等要随身携带。宿舍内不存放大额现金。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责任自负。

9、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学生宿舍。

10、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

11、宿舍如发现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报告,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好查处工作,发现案犯要机智与犯罪分子进行周旋、斗争。

 

 

 

 

 

 

 

 

 

 

 

 

 

 

 

 

 

 

 

 

 

大型集会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大型集会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领导小组

 长:亓培义

副组长:李玉斌

 员:校委会成员 班主任

二、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班长为本班安全责任人。集会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集会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集会活动结束,各班主任、班长迅速组织好本班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集会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集会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集会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3、负责人要向参加集会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凡大型集会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6、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同意。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6、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7、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学校各处室、各年级责任人和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园安全中应负的责任,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遵照上级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工作目标

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具体岗位责任

总务处

确保安全设施齐全,运行正常,不出现因安全设施的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学生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确保师生饮用水安全。

确保师生及教职工用电安全。

确保学校财务室及重要处室安全。

负责住宿生的人身安全。

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确保教学楼安全。

加强环境消毒工作。

负责不出现不可控的传染病事故和流行病的发生。

政教处

负责班主任不因失职、渎职、管理教育不到位而导致学生意外伤害;负责防止学生因追逐打闹、矛盾纠纷、相互打架导致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防止班主任因对学生教育、事件处理不当造成学生意外伤害。

防止转入学生因特异体质造成伤害和影响学校。

防止因门卫的原因造成师生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

负责安全值日老师的管理和督促,不因安全值日老师不到位或提前脱岗造成安全事故。

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防止校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

确保不发生一般的治安案件;防止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出现治安案件。

教务处

确保教师课堂(包括实验课、室外课)内不出现安全事故。

确保教学制度的制定和教学安排的临时改变不与校园安全发生冲突。

防止教师课堂外因个人行为导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负责教师不因拖堂而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确保教师不因体罚或变相体罚、教育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人身伤害。

防止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安全事故的发生。

年级组

不出现因本年级自行调整教学安排和活动而出现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责任原则

1、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之过谁负责”的原则,

2、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五、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的方式:

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的资格;赔礼道歉;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承担法律责任;全程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本制度适合学校各部门和每个教职员工。

 

 

 

学校安全台账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教训,促进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将安全管理台帐工作规定如下:

一、规范台账内容

(一)法规文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安全管理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工作文件。

(二)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工作职责等。

(三)管理制度:学校基本情况、最新修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等。

(四)安全管理:年度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书、安全工作学期和年度计划、总结,各类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月报表等。

(五)安全教育:开展各类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参加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六)检查整改:各类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学校安全重点部位日巡查记录,学校安全重点部位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督查情况记载等。

(七)预案演练: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火灾、防地震、大型集体活动等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情况记载(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八)事故案例:相关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的记载,对各类事故的反思总结等。

(九)安全考核:各类安全考核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等。

(十)经费投入:安全设施设备、宣传教育活动等经费投入情况记载。

二、严格台帐管理

(一)上述1—3项台帐为长期使用,4—9项台帐为分年度归档,随时备查。

(二)高度重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三)台帐资料要求全面完整,图文并茂,按上述条目逐项分类整理归档。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学校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教育为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1、加强校园出入管理。门卫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制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内,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学生因故中途离校的要有班主任的离校出门条。要按时开关校门。

2、值班教师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管理和巡查,防止偷盗、破坏、打架、师生伤害等事件的发生。督促学生遵守“行为规范”,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

3、汛期或意外灾情等期间值班教师要全日值班。

4、班主任老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应急、自救和自我保护常识的辅导。下午放学后班主任应在本班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

5、每天值日教师应按时到位在规定的楼层值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6、课外锻炼时间,组织者和班主任老师不得离开活动场地。检查学生是否在学校指定的区域内不做危险或可能会产生危险后果的事等。

7、各班要成立安全监督小组,负责班级安全措施的落实。班主任要督促本班安全员检查教室按时上锁,落实防盗措施。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8、组织劳动和实践活动的活动主持人和班主任,在开展活动前向学生讲清劳动要领和安全事项等,在工作笔记本中作好书面记录,在此项活动期间主持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巡视和检查,及纠正不良或不正确的行为。

9、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错失而造成的安全问题由过失教师负责。

10、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场所及活动器材等不得使用。谁同意使用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11、教师在开展教学等活动期间应打开门、窗。

12、须组织户内和户外教育教学等活动的,班主任、教师等相关活动的直接组织人必讲清要领、注意事项及发生意外时的应急办法并配备相应的预防措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并做好书面记录)方可开始行动。

13、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教师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中毒、防特 、防水 、防雷 、防震 、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使之经常化 、制度化。

14、教师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识,上下班要切记交通安全。

 

 

 

 

 

 

 

 

 

 

 

 

 

 

 

 

 

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应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活动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向学校申报,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动安排,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将班主任和随队老师电话号码告知学生。活动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酌情处理,并取得家长配合。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4、外出集体活动原则上要求尽可能统一着装、带好纸笔以便做好记录。

5、学从校出发前各班清点人数上报教导(政教)处,中途不得离队,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老师请假,老师联系家长后方可批假。

6、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并要求车队作出安全承诺。

7、每辆车的负责老师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劝阻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同学。

 8、注意自身言行举止的得体,尽量避免与人争执,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本校同学之间产生任何矛盾必须听从每一位老师的劝说或待回校后处理,如与活动地人员、其他学校或社会人员发生争吵甚至斗殴,现场同学应尽快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并及时汇报老师;情况严重者,应迅速联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

9、教育学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标志,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闹,不走路观景,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未经同意不从事危险性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

10、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组活动,严禁擅自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带队老师要加强巡视,对个别调皮学生多加注意。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1、学生在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增强自我安全意识,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财物安全。

12、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下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校车管理制度

校车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规范我校的校车管理工作,特制定校车管理制度:

1、开学初,车队老师跟车,核对学生信息(姓名、站点和接送情况),名单上要接送的学生若要改不接送,车队老师须交家长的说明字条给校车管理员。

2、车队老师必须在下课铃后5分钟内(值勤老师在20分钟内)到达集合地点管理车队学生,维持车队纪律,严禁学生在车队内讲话、随意跑动,确保车队安静有序。

3、车队老师每天要认真清点车队人数,对于缺勤学生必须询问班主任、或查看当天缺勤学生表,落实学生缺勤原因。因工作疏忽导致学生离校,追究其责任。

4、车队老师要求学生戴好车牌上车,做好每天有检查、有登记。

5、严禁车队老师在放车时间段随意离开本车队做私人事情,管理好本车队学生,防止学生在车队打架、推拉等现象。学生上车安全有序,禁止疯跑上车。

6、车队老师不得擅自给学生调车,车队有要调车的学生及时上报校车负责人。

7、车队老师有事不能送车队,本人及时告知校车负责人,严禁私自找人代送车队。

8、当车队出现人数与学校所发的名单不一致时,送车老师必须及时上报学校。

9、车队老师必须每天询问车队情况,并将车队情况如实填写。遇上需要跟车解决的问题,送车老师必须跟车去解决问题。

10、班主任每天询问班级学生乘车情况,配合车队老师处理班级学生车队问题。

11、班主任每天提醒学生佩戴车牌上车,并随时检查学生车牌佩戴情况。

12、班主任不得留车队学生在校,因班主任的疏忽导致学生未上校车责任自负。

13、因特殊情况学校需要车队老师跟车的时候,车队老师服从学校安排。

14、学生离开等车教室后,必须关好所在教室窗、灯、风扇、门,整理好班级桌椅。

15、说明: 对违犯上述要求的教师,情节较轻的,由学校提出书面警告;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教师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体教师大会上予以公开批评;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予以辞退。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由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心理健康指导老师、全体班主任、团支书、学生干部等全体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预防和监控学校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二)收集并上报学校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三)对学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四)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寻求帮助并向政教处和学校领导通报情况。

二、相关制度保障

(一)培训制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应该有计划地对班主任、学生干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他们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

(二)报告制度。班主任、学生干部一旦发现同学出现心理危机事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生校心理咨询室和政教处报告。

(三)备案制度。对所有存在潜在危险的学生进行备案,包括:接待咨询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因心理障碍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等学生、受到重大违纪处分或违法等处理的学生、有过自杀经历的学生(含未遂)等;各专业应对这些同学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密制度。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都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心理对备案资料要保密,未经学校“领导小组”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借阅;

(五)保障制度。学校“领导小组”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中应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支持、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保障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预警机制

心理危机干预重在对学生的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心理危机预警是实施危机干预的首要环节,应敏锐觉察学生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分辨并发现危机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由学校心理咨询室根据预警指标评估预警信息,明确干预对象,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尽早预测,防患于未然。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学生,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心理委员应予以特别关注:

1、近两周来情绪低落抑郁者,或有强烈的罪恶感、不安全感者;

2、近期遭遇重大生活事件打击,出现心理、生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亲人突然死亡或罹患绝症、个人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或身患重病、性骚扰、学习成绩下降或失恋等;

3、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周围的人缺乏正常的感情交流,尤其是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家庭和朋友的关系者;

4、长期睡眠障碍者,或身体健康欠佳者;

5、人格、行为或生活方式突然发生改变者;

6、曾经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或有过离家出走的行为者;

7、家庭成长环境严重不良者,如家庭破裂,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有自杀史或患精神疾病史;

8、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而且易受外界刺激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者;

9、因网络成瘾、酒精依赖等成瘾行为而严重影响其学习及人际交往者;

10、在心理健康普查中筛查出来有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者。

四、危机干预机制

(一)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办法, 直接或间接地有过自杀的暗示和威胁,并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出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4、出现幻觉、妄想等异常心理,并伴随有精神障碍(抑郁症、癔症、恐惧症、强迫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的临床表现者;

5、最近遭遇家庭变故、意外伤害或性侵犯等重大的生活事件者;

6、在心理健康普查与访谈后,仍确定为有严重心理障碍者。

(二)建立班级、学校预警和危机干预网络,保证信息的畅通。

1、一级网络:宿舍/班级

充分发挥班干部的骨干作用,在宿舍和班级中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的氛围。班干部、学生党员和心理委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同学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报告。

2、二级网络:和班主任

和班主任要关爱学生,密切关注有异常心理或行为的学生。要经常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的思想与心理状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有针对性地与学生谈话,并引导他们学习利用社会资源处理和解决面临的困难和冲突。若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在学校的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的干预。

3、三级网络:学校

学校负责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筛选出来的高危学生,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老师主动对他们进行危机预防或干预工作。

心理教育指导老师若发现来访的学生有严重的心理危机,及时向学校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并详细记载相关信息。

学校收到预警信息或心理危机事件后,及时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在心理咨询老师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学校处理心理危机事件,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

 

 

 

 

 

 

 

 

 

 

 

 

 

 

 

 

 

校园周边巡查制度

为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的社会氛围,保护好学生不受伤害,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建立校园周边巡查制度。

1、每天值周教师在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巡视。尤其注意巡视学生聚集场所。

2、巡查人员要保证按时上岗,认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巡查人员要特别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地段的巡视查看,发现对学生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巡查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周边的正常秩序,排除其他不良因素对学校的影响。并严防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的滋扰,保护好学生的安全。

4、周边环境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安全工作小组对校区所在地的商店、理发店等进行了解,劝阻违规经营行为,争取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

5、值班巡查人员要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遇有突发事件首先要保护好学生,制止事态恶化,并马上向有关领导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

6、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或玩忽职守,所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