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大张庄镇曹家庄完全小学 学校章程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452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大张庄镇曹家庄完全小学 学校章程

发布日期:202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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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大张庄镇曹家庄完小

 

2024.01.01

 

                    

 

沂源县大张庄镇曹家庄完全小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沂源县大张庄镇曹家庄完全小学

学校地址 :沂源县大张庄镇福阳峪村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学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五年制。教学规模: 5 个教学班。

第四条 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在阳光下幸福成长

第五条 治校原则:五育并举,德育首位 教学中心,一流业绩

第六条 办学目标:办农村人喜欢,城里人向往的学校

第七条 办学特色:确定书法教育作为学校办学特色,依托市书法教育实验学校,推动书法启蒙教育,为宏扬传统文化尽一份力量。积极争创沂源县最具“成就感、幸福感”的小学。

第八条 校   训:笃学明志 立德树人

 

第九条 校   徽:

 

第十条 校   歌:我是阳光好少年

第十一条 校   风:求索 求真 求实 求新

   风:立言 立行 立德 立业

   风:自尊 自律 自信 自强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编制设置校长、教务处、德育处、办公室、安卫办、总务处、少队委等职能机构。党支部机构设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各1人。

第十三条 学校设校外法制副校长,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学校开展各类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对学校师生定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2、帮助协调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学校教学工作的网络。

3、为学校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4、协助做好特殊学生的帮教工作,与有行为偏差等特殊学生经常联系、排忧解难,做好帮教工作。

5、 帮助学校开展学生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通过活动使全体师生接受法津、法规教育。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及各口负责同志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校务委员会每周定期召开一次,临时性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校务委员会会议由校长主持,重点分析研究反馈教育教学、总务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的发展规划、教改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学年计划等学校重大事宜,为校长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3、校务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做出决定,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做出最后裁决。

4、依据上级规定,逐步推行校务公开。

第十五条 校长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及校务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3、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主持召开校务会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科室人员的关系,指导各部门工作。

5、按有关规定权限程序,校长有权对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有权对教师进行聘任,调配和管理。

6、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的决定权。

7、对于国家下拨的办学经费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地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8、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协调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六条 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落实。

2、协调各科室人员的工作,指导各科室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监督实施。

3、校长不在学校时,代行校长的职责。

4、校长不在学校时,代行校长做好学校事务的诠释工作。

第十七条 德育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搞好学生的德育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制定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工作计划,并负责计划落实。

3、抓好学风、校风、班风、文明礼貌、社会公德、行为习惯等教育的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工作。

4、负责对违纪学生的处理以及对先进班集体、优秀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

5、组织安排全校学生的活动,班队会,加强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组织纪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

6、组织班主任、辅导员的业务学习,经验交流和总结工作。

7、负责学生综合质量评价工作。

8、做好校园广播、板报、周一的升国旗仪式。

9、实施三结合教育,办好家长学校,组建家长委员会,开展家、校社区共建活动。

10、做好学生体育、卫生保健工作,抓好课间操、体育活动,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八条 教务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搞好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2、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教学工作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3、加强教学的管理工作,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深入一线听课,具体指导,抓好青年教师和各学科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5、抓好学生的考试、阅卷、试卷分析及补考、升级工作。

6、组织好教研、科研活动,有计划地安排教师的岗位培训,为教师的业务水平提高创造条件。

7、编制全校各班各年级教师的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

8、加强图书、仪器的管理,充分发挥育人功能。

9、抓好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测管理,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0、负责学籍管理、招生和学生毕业工作。

11、负责学生的比赛活动,组织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

12、加强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努力提高电教设备的育人效能。

第十九条  总务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学校的总务工作。

2、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学校各部门的实际,做好开支计划,做到既讲原则又满足各部门的工作需要。

3、经常对师生进行勤俭办学,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4、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依法理财,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

5、加强学校的设施、设备、校舍管理,定期查看、保养和维修,严防人身伤害事故。

6、加强校园的环境建设,制定规划,美化、绿化、净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7、提高为教学服务的意识,保障教学物品的供应,注意倾听群众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做好文书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会议通知及统计工作。

2、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3、做好学校各类制度、方案的制定和各类汇报材料的撰写及汇报工作。

4、做好教职工的评优选模工作。

5、做好调出、调入、退休教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教师的文体活动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安办主任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具体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安全制度、方案。带领教职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

5、定期检查学校安全设施,及时了解隐患情况,并负责向校长汇报,熟悉组织学校大型活动安全措施的指导工作。

6、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逃生演练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工作 。

第二十二条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1、引导少年儿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2、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实践活动,为少年儿童创造体验的条件。

3、根据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满腔热情地关注少年儿童遇到的问题,耐心细致地解释少年儿童出现的困惑,为他们提供全面、具体、科学的服务。

4、在少先队基层组织中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善于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努力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5、组织好少先队监督岗,对学校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学生纪律的监督、检查和记录、评比工作。

第三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小学管理规程》的规定,招收服务区内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义务教育。

不属本校服务区范围的转学生、借读生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采取平均分班制,不设优劣班,每班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于因病无法进行学习的学生(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准予休学,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学生的学历,编入相应的年级。

第二十六条 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做好辅导工作,学年末学科检测不合格者,准予补考。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本校学习年限为五年。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

第二十九条 对于犯有错误的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讲清道理,不得歧视。帮助学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不得任意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 防止学生中途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要立即报告学校,并积极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的复学工作。

第三十一条 严格学籍管理,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学生的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二条 教育教学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的主体功能,面向全体,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承认差别,因材施教,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三十三条 按照国家课程计划,遵循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正确处理好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的关系。

第三十四条 坚持德育为首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教职工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十五条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以教研促科研,努力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的经验。

第三十六条 按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日程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时,应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质的庆典,演出活动。参加其它社会活动以不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为前提。

第三十七条 随着季节的变化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至多不超过六小时,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

第三十八条 课后作业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及时批改,原则上一、二年级一般不留书面课后作业,三年级以上课后作业量一般不超过一小时。

第三十九条 学校严格使用经国家教育部门审定的教材,学校不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

第四十条 根据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各学科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考核评定成绩,除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考试科目外,其它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

第四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认真上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保证每天一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开好春季运动会,经常组织小型趣味体育比赛活动。体育特色项目上水平。        第四十二条 认真抓好美育工作,上好美术课,音乐课,其它学科要从本科的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组织好艺术节、兴趣小组,结合学生的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

第四十三条 加强学生的劳动教育,对学生进行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培养学生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培养爱劳动习惯。

第四十四条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实现全员育人目标。

第四十五条 加强学生的课外、校外活动的指导,与家庭及校外活动机构取得联系,利用教育基地开展有意义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和竞技水平。

第五章  教师管理

第四十六条 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国家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学习,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十七条 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四十八条 积极参加教研、科研、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水平。

第四十九条 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讽刺挖苦,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对违反职业道德及校规校纪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有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五十条 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教师进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档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

第五十一条 建立健全对教师工作成效的评估制度,对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

第六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五十二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专人主管卫生工作。建立学生的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进行体检,并做出情况分析,向家长反馈信息,努力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第五十三条 学校环境、设备、图书要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

第五十四条 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抓好小黄帽路队制,学生外出活动要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报请上级有关单位批准。

第七章  校舍、设备及经费

第五十五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做他用,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依法向侵权者的上级部门反应,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体、卫生设施的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状态,提高使用效率。丢失损坏学校的财物照价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七条 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安保领导小组,制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防护网,确保万无一失。

第五十八条 严格执行学校的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学校所有开支均实施校长专人审批制度。

第五十九条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卡制度,做到帐务公开,严禁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接收社会捐助,纳入学校的财务帐目,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第六十条 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管理使用学校经费,认真履行支出审批手续,学校的预算、结算提交校务会议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学校根据章程不断完善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本章程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请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