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大张庄中学/评优树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2-527885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0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大张庄中学/评优树先

发布日期: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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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大张庄中学学生评优选模标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学生评价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符合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制订学校学生评优方案。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一)品德方面: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20字方针,遵守社会公德。

2、认真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的各项要求去做。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3、不进“三厅、一社、网吧”。热爱科学,相信科学,明辨是非,远离邪教和各种影响身心健康的出版物。

(二)学习方面:

1、遵守课堂规则,上课坐姿要端正,精神饱满,注意力要集中,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发言时姿势端正、声音宏亮;进行课堂讨论时,声音要轻;不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

2、敢于质疑问难,不怕说错,提倡有独特见解。语言表达力求完整流畅。有不断探究新知的精神。
     3、自习课时须独立完成作业或看书复习,自觉养成独立学习习惯,保持课堂的良好秩序,创造良好的自学环境。认真独立完成课堂练习。
    4、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考试要求,遵守考场规则,不作弊。

期末考试各学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可以参评校级三好学生,不受名额限制。

(三)体育方面:

1、认真上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眼保健操。

2、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3、讲究个人卫生,爱护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热爱劳动,身体健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带头遵纪守法和遵守行为规范、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认真负责,主动配合德育处、班主任老师做好学校和班级工作。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带头学习各门功课,遵守纪律,尊重知识,尊敬教师,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工作热情高,讲究工作方法,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工作能力。

5、坚持原则,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受到师生好评。

6、期末考试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三、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一)品德方面:

1、具有强烈的爱国热情,有献身祖国的抱负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责任干。

2、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20字方针,遵守社会公德。

3、认真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的各项要求去做。不断提高自治、自立、自理、自护和自强的能力。

4、有开拓创新的精神,有不怕困难敢于吃苦的意志。

5、热爱生活,有较好的审美意识,热爱科学,相信科学,明辨是非,对崇高的事务有情感反应。远离邪教和各种影响身心健康的出版物。

(二)学习方面:(除了具备校优秀学生条件以外,还要做到)

1、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有不断探究新知的精神。 2、有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全面发展,无偏科现象。

4、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有特长。

5、期末考试各学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最低学科分数不低于70分)

(三)体育方面:

1、认真上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眼保健操。

2、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3、讲究个人卫生,爱护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护好视力。

4、热爱劳动,身体健康。

四、学习标兵评选标准

1、对某一学科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探究性学习,成果显著。

2、结合某一学科开展创新性学习,在各级各类单科竞赛中获奖。

3、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五、体育标兵评选标准

1、认真上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眼保健操。

2、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在各类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3、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及格。

六、劳动标兵评选标准

1、关心集体,热爱劳动,主动为班集体和同学服务。

2、每次劳动积极参加,在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吃苦在前。

3、值日生认真负责,扫除干净,并能按时完成。

4、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及格。

七、艺术标兵条件:

1、具有文艺特长,能协助班主任搞一些文艺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2、具有美术特长,在各级各类美术比赛中获奖。

3、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及格。

八、卫生标兵评选标准

1、注重个人卫生,服装整洁大方

2、有卫生意识:不随便乱丢果皮、纸屑,看到果皮、纸屑要随手拣起来。

3、有环保意识:坚持看书、读报纸,看有关环境保护的新闻。有关注他人、校园、社会周围环境卫生的习惯。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自己不应该做什么。积极向老师举报破坏卫生环境的行为。

4、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及格。

九、学习进步标兵评选标准

1、一学期思想积极向上、行为习惯有较大转变。

2、学习成绩在大考中与上次相比进步100名以上

3、同学、老师认可的其它重大进步。

三项具备一项者就可获奖。

备注:

1、凡有违纪行为的,受到点名批评及处分的(本学期),不能被评为各类标兵、三好生,优秀中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表现特别突出的同学可被评为多种标兵。

3、各类标兵每学期评选一次,并由学校记录在案。

4、凡被评为各类标兵的同学,可在本学期总评时给相关学科成绩上加(5~10)。

学校对上述评优工作,做到评选标准、条件、名额公开,对被评出的对象进行校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