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7675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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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学及重点时段的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安“护学岗”制度

路队管理是班级文明的窗口,关系到良好班风、校风的形成和学生的安全。为加强管理,提高路队管理的质量。特制订如下制度:

1、值班领导、保安、执勤学生应按时到岗,监督检查。

2、放学后,学生以班为单位在院内站队,不许打闹,做到快、静、齐。

3、放学离校顺序由低年级至高年级,每班有两名学生举牌引领。 路队要稍慢、匀速行进,前后学生之间要保持合适距离。路队中学生不能推拉、打闹、嬉戏,不能掉队、插队。

4、路队出校门走到路口黄线,向东西方向走人行道,中间不准走散,由班主任或课任教师送过马路;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护送路队时,德育处指定其他教师护送,以保证学生的安全。

5、接送学生的家长均应在执勤线以外接送,避免影响交通,不可围在校门两侧。一般情况下,家长不可进校接孩子,不可从路队中接走孩子,须在校外两侧转角处从路队中接走。在校门口接孩子又不听指挥的家长,其子女所在班级将被扣除路队纪律分。

6、家长与学生要定好接送地点、时间,如果家长有事,可推迟半小时接,期间小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7、如遇恶劣天气,值班领导、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放下一切工作,维持放学秩序,确保全体学生安全离校;恶劣天气放学时,不集体站队,学生在教室等候家长。。

8、下午放学后,留下辅导的同学出校时不分年级、不分高矮,要自觉站成一队;校队训练和兴趣小组的同学出校时,由辅导老师整队出校,保持安静,无打闹现象,辅导教师要将学生护送至校门口。

 

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坚决遏制学生在楼梯间拥挤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特拟定本制度。
  
一、切实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
  
二、执行学校规定,分楼层教师负责学生上下楼梯的秩序组织工作。
  
三、课间操(或集会)时,各班由当堂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有序下楼。
  
四、课间操(或集会)后,学生必须按要求,分班解散,分班上楼,不得奔跑、追逐。
  
五、升旗时,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好学生有序下楼。
  
六、其它时间,学生上、下楼必须靠右行,禁止学生跨越安全线,且师生共同起好监督作用。

七、禁止学生上下楼时上攀下滑,互相追赶挤搡,绝不能纵跳学飞人。禁止学生在楼道上游戏、追逐或向下张望、向下抛物品、呼人等行为。,防止踩踏拥挤事故的发生。

徐家庄中心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①学生考勤到位,若有缺勤学生,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做出说明,有班主任即刻落实,做到明缘由,知去向;

②体育设施的管理、检修、维护、使用到位,课前做好自查,有隐患的,该换的换,该修的修,务必保证学生使用器材的安全;

③课前学生身体状况了解到位,特别是那些有心脏病等的学生,不让做剧烈活动的学生,关注好这些特殊学生;

④课前准备活动到位  严格做好课前热身活动,待学生身体条件允许后,方可进行相关活动;

⑤学生课上动态管理到位 监控好学生,不要让学生脱离教师的视野,确保学生在关键时刻,及时得到老师的帮助;

⑥教师教学行为和语言使用规范到位,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用不恰当的言语讥笑讽刺学生.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

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一、每日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24小时负责学校安全和各项事务的处理,带班领导要分配好值班教师的工作,明确职责,夯实责任。

二、在两操及各项集会、放学、午休时,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应提前到岗,在校门口。班主任负责在楼梯口组织学生安全有序上下楼梯。严防学生三餐时拥挤,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三、在午休时,应督促学生按时入睡,督促班主任做好住宿生人数的检查登记,严禁学生在午休时外出,严防学生逃学或其它不安全的事。

四、做好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巡逻,检查学校大门和后门是否及时上锁。

五、学生放学后及时检查教室、办公室及功能教室是否关好门窗。

六、每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严防精神病人和酒疯子及流浪人员入内。

七、每日督促打扫卫生,确保室内外整洁,重点巡查库房、食堂、厕所、清洁区、教室的清洁卫生。

八、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严防病从口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接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有健康合格证,定期体检,并经常搞好个人卫生,符合上岗要求。

2、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不购、不烹调,防止食物中毒。

3、做好炊具、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搞好内部环境卫生;防止食物霉烂变质。

4、严格管理各种票证和现金。建立食品出入库台帐,做到物帐相符。

5、保管室须安装防盗设施。经常检查门窗安全,下班时关锁好门窗。

6、做好防鼠、防毒、防火工作。

7、按时就餐,排队就餐,不得拥挤、起哄、打闹。

8、食堂工作区域,禁止闲杂人员入内。

 

体育课(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体育教师要加强运动、活动器材及游乐玩具的安全检查,布置和检查好场地器材,制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二、要严格课堂组织纪律,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卫生教育,要求学生上体育课时不准戴帽子、围围巾、衣服内不准装刀、笔、钥匙等妨碍安全的杂物,并尽量要求学生穿运动鞋。
    三、进行器械练习时,教师要强调安全要求,并做好防范措施。
      四、在体育课或运动训练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要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学校医务室或医院救治,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五、体育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学活动场地,并规定学生活动内容,学生离队必须执行请假制度。
  
六、体育教师要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如因违规造成一切不良后果,体育教师要负全责。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处室主任及班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跟车教师需履行以下职责。

(1)明确乘车学生班级、人数,并组织学生排队上车,按序就坐。

(2) 认真落实校车运行“六定两点”制度,上车清点学生人数无误后提示司机关闭车门前往目的地。

3)跟车教师请在车门附近就坐。

(4)在乘车过程中维持学生乘车纪律,严禁学生干扰司机驾驶。

(5)到达站点后需先行下车,然后在车门口组织学生按序下车,告诉已下车的学生在路边安全的地方排队等候。

(6)清点下车的学生人数无误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司机可以移动车辆。

(7) 对于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就及时上报、反馈。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驾驶员在校外行驶车速不能超过交通指示牌所规定的限速。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无照驾驶。

 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德育处。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德育处报告。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的安全状况是动态变化的,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是校舍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力措施。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为确保校舍正常安全使用,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职员工、学校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舍隐患及危房报告制度。

一、实行校(园)长责任制,校(园)长负责危房管理的组织,实行管理岗位制。

二、 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通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初、末进行两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教学用房、办公用房、专用室,包括道路、围墙、花坛、食堂、配电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等)。在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安全隐患、不留安全死角。
三、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四、 对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五、 必要时,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指导。 六、 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安全档案保存备查。
七、 总务处应经常性的做好检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校舍维修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整改)。

八、遇到地质灾害及暴风雨天气要随时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主管校长,及时维修。

九、对隐患比较严重无法根治的房屋,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检测和鉴定,以尽早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对学校的建筑状况定期向当地教体部门汇报,出现严重情况随时汇报。

十一、建立危房隐患上报登记制。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寄宿制学校则应设立寄宿生管理办公室。

2、宿舍楼应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男女宿舍区要明显分隔。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3、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并定期进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工作。

4、寄宿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身、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5、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随时关锁门窗。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

6、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

7、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看黄色书籍,不抽烟喝酒。

8、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脚,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

10、注意适当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墙面布置积极、健康,催人奋进。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学校学生出入校门口管理制度

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准确了解每一名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我校根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类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增强全体同学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学校公共卫生水平。

2、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制。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学校防控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期间学生防控工作的决策领导工作,制定工作应急预案。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疫情报告和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全体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防控技能知识宣传培训。学校将结合结合相关知识制定《徐家庄中心学校疫情防控知识及宣传手册》。《手册》内容包括疫情防控的相关知识及开学后,针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的校园疫情的宣传安排。配备相关器材,设置隔离观察室,制定工作预案,用以紧急短暂隔离观察身体不适师生。

2、根据疫情防控排查情况需要,由政教处制定《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须知》,通知学生及家长出发前自行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3℃,暂时不要返校,继续居家观察休息。返校学生需要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3、校门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制度,学生进校将分年级、分班级、分时段进入,进门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由值日班主任、政教值日、学校大值日、带班领导共同参与),体温正常进入校门;若体温超过37.3℃,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疫情防控期间除我校师生外,严格控制外来人员。

4、跑校生放学离校必须佩戴学生证,并以班级为单位排队有序离校。

5、学生外出必须出具有班主任,政教值日人员签名的正式请假条,门卫和保安人员方可放行。

6、小学部乘校车上学的同学参照123条要求,有小学部德育处、班主任和校车跟车人员做好学生情况的监控。小学部跑校生参照23条要求执行。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来访人员审查工作,并填写好外来人员登记表。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二、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三、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校内。

四、经校方安排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非务工人员进校,外来务工人员会客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不允许进入校园内。

五、严格落实静校制度,放学及节假日校园内不得留有学生,认真清校,关门落锁。切实落实好校内巡逻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六、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

七、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内。

八、外来各类车辆—律不得进校,特殊情况需报校办批准。

九、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十、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十一、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执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十二、严格落实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学生宿舍及易发事故、事件区域的夜间巡查,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确保安全。

十三、每次校园内及周边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录清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的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十四、门卫室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做好记录。加强对监控设施及防卫器械的管理与使用,严格落实电视监控24小时值守制度,严防将防卫器械借与他人使用,严防器械流失。

十五、认真履行门卫人员职责,不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当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体育馆、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 

  3、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4、变配电室。

  5、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6、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二、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三、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四、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六、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七、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八、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九、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安全周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十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十二、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十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十四、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十五、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徐家庄中心学校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集会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市区或辖市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教体办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市区集体活动,必须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4、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确需乘坐交通工具的,要聘用有资质公司的合格车辆及驾驶员,并签订相应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5、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6、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7、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8、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防止因水污染而造成的疾病暴发流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内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卫生规范。

2、自备水源的选址必须远离污染源,设有水源保护区,水源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消毒设施。

3、供水水源,二次加压供水及自备水源必须有卫生许可证。

4、新、改、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选址、设计好审查竣工验收,应符合卫生要求。

5、供水、管水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6、学校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和水污染应急预案及报告制度。

   7、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禁止学生喝生水。

8、用桶装水的单位必须向供水方索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及本批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报告。

9、必须有桶装水的专用储备室,有进水记录及水分配记录。

10、饮用水必须定期进行洗洁消毒,并要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