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安全预案、方案、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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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7675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文件
徐中发[2021] 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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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庄中心学校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夏季来临,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结合全校实际,特制定以下预防溺水预案。
一、成立徐家庄中心学校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傅怀佳
副组长:左效平 周新丰 孙欣
成 员:董学敏 刘成波 崔宝成 黄平吉 宋志恒
2、成立防溺水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孙欣
副组长:崔宝成 黄平吉 刘成波
成 员:李家庆 黄平吉 崔保卫 公波 李军东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安体办,由孙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二、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一)游泳最容易遇到的意外有抽筋、陷入漩涡、被水草缠住等。万一发生了这些情况,应当采取下列自救方法:
l.遇到意外要沉着镇静,不要惊慌,应当一面呼唤他人相助,一面设法自救。
2.游泳发生抽筋时,如果离岸很近,应立即出水,到岸上进行按摩;如果离岸较远,可以采取仰游姿势,仰浮在水面上尽量对抽筋的肢体进行牵引、按摩,以求缓解;如果自行救治不见效,就应尽量利用未抽筋的肢体划水靠岸。
3.游泳遇到水草,应以仰泳的姿势从原路游回。万一被水草缠住,不要乱蹦乱蹬,应仰浮在水面上.一手划水,一手解开水草,然后仰泳从原路游回。
4.游泳时陷入漩涡,可以吸气后潜入水下,并用力向外游,待游出漩涡中心再浮出水面。
5.游泳时如果出现体力不支、过度疲劳的情况,应停止游动,仰浮在水面上恢复体力,待体力恢复后及时返回岸上。
6、 在亲近溪流之前一定要预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同时要结伴以便互相照顾。
7、 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处,千万不可下水戏水。
8、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域、溪流、河汌、湖泊等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9、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以及酗酒后均不宜戏水。
10、 不明溪流地形或水深处均不宜跳水。
11、 潜水技术欠佳者,不可冒然潜入深水,以免生命危险。
12、 从事任何水上活动时,均应穿上救生衣,以策安全。
13、 不穿着牛仔裤或长裤下水。
14、 如果看见有人溺水,要大声呼救。未熟练救生技术者,不要妄自赴救。
15、河溪则因山高水急,河溪流速湍急,河底坡度大,经常出现暗流漩涡。如果不谙水底状况,贸然下水或无视偌大水域隐藏的种种危险,恣意弄潮戏水,很可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二)水中自救与救生
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1、惊恐慌张:人身历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2、体力耗竭: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
自救方法:
发生溺水事件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以最少体力,而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
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三)、在游泳池游泳安全常识
1.池边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伤。
2.池边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边受伤。
3.池边严禁跳水,常因水浅,造成颈椎受伤而终生瘫痪。
4.戏水时,不可将他人压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呛水而窒息。
5.水中活动时,已感有寒意时,或将有抽筋现象时,应登岸休息。
6.若发现有人溺水时,即刻发出「有人溺水」呼救或打110请求支持,如果自己没有学过水上救生,不可冒然下水施救。
7.若在水中发现自己体力不足,无法游回池边时,应立即举手求救,或大声喊叫「救命」等待救援。
(四)、防溺水知识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机井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中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7、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8、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三、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春(秋)游、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4、每年暑假前,学校要印发《告家长一封信》,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5、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和城市近郊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四、信息报告制度
1、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及时向教体局报告事故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事故信息接报程序:教师、学生--值班负责人--校长--主管行政部门、家 长、公安、应救等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信息留程:校长—学区—教育和体育局;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应急处置程序
发生突发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伤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时,应同时向110求助。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首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
六、后期处置,协同各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协同各主管部门处理善后工作,进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与演练的计划、方式和要求。
七、责任与奖罚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负责制,各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由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没尽到责任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形成一定影响的,要实行考核评优选先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文件
徐中发[2021] 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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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庄中心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迅速扑救可能发生的大面积火灾,遏制和减少大面积火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任务
1:徐家庄中心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傅怀佳
副组长:左效平 周新丰 孙欣
成 员:董学敏 刘绵高 崔宝成 黄平吉 刘成波 宋志恒
徐家庄中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孙欣
副组长:黄平吉 刘绵高 刘成波
成 员:李家庆 崔宝卫 公波 李军东 及各班主任
职 责: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督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负责我校消防安全工作。
2.现场指挥组
总 指 挥:现场职务最高的校领导。
副总指挥:现场消防部门负责人、总务处主任。
职 责:下达灭火抢险命令,组织调动人员增援,协调保证水源正常供应,调动灭火器材、逃生自救装置等,督促各行动组完成抢险任务。
3.灭火抢险组
组 长:傅怀佳
成 员:保卫处工作人员、学生公寓楼管员、学生政治辅导员、办公楼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
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疏散引导组
组 长:周新丰
成 员:黄平吉、李军东 及各班主任、辅导员。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
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我逃生力的人员疏散。
5. 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 长:黄平吉
成 员:体育教师。
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
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器材组
组长:刘绵高 刘成波
组员:总务人员
7、通讯联络组
组长:孙欣
组员:齐云霞
通讯联络程序要点:
报119火警
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8、事故内部调查组
组长:崔宝成
组员:各相关科室领导、班主任、年级组长
善后处置程序要点:
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9.学校内一旦出现火情警报,各行动组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进行灭火、紧急疏散、人员自救等工作
三.装备配置
各公寓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各层都配有消防水龙带和灭火器,这些消防设施常年处于临战状态。
四.消防培训
按《学校消防培训计划》组织培训
五.工作要求
学生公寓楼管员、学校政教处、综合楼值班人员、门卫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擅离职守,遇警要亲临火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使人员、财产损失减至最小。严守政策法令,做到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报警求助服务实行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随叫随到,接到各楼报警后,公寓楼管员、综合楼值班人员、门卫人员及相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
六.灭火程序
1.接报警要问清:(1).着火部位及详细地点和发现时间;(2).燃烧物质和火势大小;(3).报警人姓名和所在部门
2.接报火警后,消防指挥部人员要立即赶到火灾现场,了解情况并展开灭火,根据现场火情用通讯设备通知相关人员,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119火警,并派一人到大门路口迎接救火车队,通知配电室切断电源。并负责找出消火栓位置,负责将消防队带到消火栓处,保证其顺利展开扑救工作。
3.有序的组织师生员工逃生,并向保卫处值班室及时汇报火源情况。
4.保卫处值班室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情况,并以最快的速度到现场协调指挥,一边组织灭火一边等候领导的指示和抢救方案。
5.抢救疏散被围人员、伤员和楼内的重要物资,安抚师生员工,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6.负责火场的安全警戒,保证道路畅通,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7.火场指挥部与上下级的通信联络,做到不间断通讯。
8.各成员接到指挥部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各就各位,不得有误,如有不执行命令而贻误战机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9.联系电话:3620054
七.火灾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
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安办、学校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消防部门配合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
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及院内规章制度,由以上各组共同研究,以书面材料报校领导。
4.事故通报
根据处理结果和校领导的指示,由学校发文进行通报,以示警示。
八、信息报告制度
1、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及时向教体局报告事故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事故信息接报程序:教师、学生--值班负责人--校长--主管行政部门、家 长、公安、应救等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信息留程:校长—学区—教育和体育局;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种类以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
九、应急处置程序
发生突发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伤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时,应同时向110求助。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首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
十、后期处置,协同各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协同各主管部门处理善后工作,进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与演练的计划、方式和要求。
十一、责任与奖罚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负责制,各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由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没尽到责任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形成一定影响的,要实行考核评优选先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各行动组要组织本组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有关法规、消防和自救常识。各学生住宿和活动场所的管理部门要制定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和自救预案。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文件
徐中发[2021] 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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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庄中心学校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拥挤、踩踏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学校成立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傅怀佳
副组长:左效平 周新丰 孙欣
成 员: 董学敏 翟奉德 崔宝成 黄平吉 刘成波 宋志恒
2、学校成立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孙欣
副组长:李家庆 黄平吉
成 员:刘成波 崔宝卫 公波 李军东及各班主任
2)监督检查组:由政教处、安全办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及领导小组成员随时督察。
举报电话:3620054。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拥挤踩踏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拥挤踩踏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的宣传预防演练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全体教职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值周教师、上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实行学校拥挤踩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照明等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有学生受伤,打电话、口头向学校行政值周报告,再由行政值周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事故,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情况,彻查事故原因,并建立相关名册。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请保留此标记。)系,如实说明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问题的解决。
5、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公安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7、每天早晨、中午、下午、晚自习最后一节、正在上课的任课教师在下课后,到楼道口组织学生安全下楼。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4、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违犯刑律由公安司法部门对相关管理者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追究刑事责任。
五、信息报告制度
1、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及时向教育和体育局报告事故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事故信息接报程序:教师、学生--值班负责人--校长--主管行政部门、家长、公安、应救等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信息留程:校长—学区--教体局;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种类以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
六、应急处置程序
发生突发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伤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时,应同时向110求助。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首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
七、后期处置,协同各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协同各主管部门处理善后工作,进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与演练的计划、方式和要求。
八、责任与奖罚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负责制,各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由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没尽到责任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形成一定影响的,要实行考核评优选先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文件
徐中发[2021] 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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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庄中心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各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1、成立交通事故安全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傅怀佳
副组长:左效平 周新丰 孙欣
成 员:董学敏 刘成波 崔宝成 黄平吉 宋志恒
2、成立交通事故安全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周新丰
副组长:李军东 黄平吉
成 员:刘成波 李家庆 崔宝卫 公波 及各班主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
组长:孙欣
成员:齐云霞 崔峰
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
组长:周新丰
组员:公波 李军东
主要任务是组织各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配合医生进行现场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宋志恒
组员:崔成进 刘国靖
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
组长:崔宝成
组员:李家庆 门卫
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成波
组员:崔现恒 王学佳
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
组长:傅怀佳
组员:黄平吉 李军东
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教师,应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学校都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五、信息报告制度
1、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及时向教体局报告事故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事故信息接报程序:教师、学生--值班负责人--校长--主管行政部门、家长、公安、应救等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信息留程:校长—学区—教育和体育局;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种类以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
六、应急处置程序
发生突发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伤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时,应同时向110求助。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首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
七、后期处置,协同各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协同各主管部门处理善后工作,进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与演练的计划、方式和要求。
八、责任与奖罚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负责制,各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由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没尽到责任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形成一定影响的,要实行考核评优选先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文件
徐中发[2021] 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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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庄中心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一个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处置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和《淄博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沂源县教体系统处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是徐家庄中心学校的校车在鲁村境内发生对师生生命财产构成危害损失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属地管理、分级处理、公众参与;资源整合、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处理原则。
第四条 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标准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徐家庄中心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处置徐家庄中心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在沂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沂源县交通安全委员会、沂源县教体局和鲁村镇安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按规定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应急处置、调查和处理;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宣传和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组长由侯念华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周新丰担任,副组长由傅怀佳、左效平担任。成员由全体跟车教师及安办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信息报送组、物资保障组、调查评估组等若干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安全办公室。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为办公室、安全卫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校车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专业应急机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对涉及的相关部门及时进行通报、联络和协调等。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左效平任组长,成员为安全卫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联系协调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事故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等。
信息报送组组长由孙欣任组长,成员为办公室教育宣传成员。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校车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材料;按规定向县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信息等。
物资保障组组长由翟奉德任组长,成员为后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根据专业应急机构或现场指挥部要求,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协调各类应急物资等。
调查评估组组长由镇教研室主任任组长,成员为教研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根据校车事故的性质及工作需要,事发时及时跟进调查事件诱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援助范围等方面的意见。
第六条 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轻微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报教体办应急指挥小组及当地交警部门,由当地交警中队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做好配合。
一般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报教体局应急领导小组及县交通安全委员会,由县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教体办、学校校车交通安全应急小组做好配合。
重大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县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教体系统校车交通安全应急机构做好配合。
特大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县交警大队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教体系统校车交通安全应急机构做好配合。
第三章 校车交通安全监测和预警预报
第七条 校车交通安全的监测
(一)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沂源县交警大队、交通局等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开展全县校车交通安全的检查;建立健全校车交通安全监测网络、巡查制度和校车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校车交通安全信息。
(二)学校应建立校车交通事故防范制度体系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和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及时掌握隐患情况并向相应级别领导小组汇报。
(三)教体办、学校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和指导校车交通安全重点防范单位的监测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向教体办和县教体系统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 预警预报
校车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员岗位,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九条 响应程序
(一)先期处置机制
接报后,教体办、学校等单位第一责任人、安全办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初步判定事故级别等基础处置工作。教体办、学校应立即启动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初步判定为一般、重大、特大校车事故的,应立即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30分钟内书面向领导小组报告详细情况。
(二)应急处置
县领导小组接报后教体办、学校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教体办、学校、医院、镇安全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进行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根据需要启动若干工作组,正副组长、安全办等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60分钟内赶赴现场,组织、协助、协调、督促做好处置工作,对初步判定为一般、重大、特大校车事故的,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教育局报告。
第十条 扩大应急
因校车事故产生或者衍生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态的,需由多家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工作的,先期负责处置工作的校车事故领导小组或学校或事发当事人可立即向县领导小组报告,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 应急结束
在校车事故处置工作中,经工作组鉴定险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按相应级别宣布应急工作结束,经上级部门同意撤消划定的危险区,并予公告。
第五章 后期处理
第十二条 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县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机构要积极指导事发地区和学校开展恢复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收集污染物、清理现场、法律援助等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三条 社会救助
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机构要积极配合善后处理组根据事发地区和学校具体情况做好安置场所设置、使用和发放等政府救济工作。
第十四条 调查和总结
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机构积极配合上级调查评估组的工作。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处理、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镇教体办、学校应当按照《沂源县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保障措施。
第六章 宣传、培训和演习
第十六条 学区、学校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机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师生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布报警电话、提供技能培训、知识讲座、电子媒体、版报、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等措施,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救护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助及时到位。
第十七 校车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交警等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七章 奖惩措施
第十八条 对在校车事故应急抢险救助、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校车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校车事故和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不听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对扰乱、妨碍事故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主管单位或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各学校要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予以公布,报县教体局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由镇教体办安全体育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1、徐家庄中心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流程(简本)
2、徐家庄中心学校校车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附1:徐家庄中心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流程(简本)
附2:徐家庄中心学校校车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安全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督促指导我校切实做好师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校车安全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确定,成立徐家庄中心学校校车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1:徐家庄中心学校校车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傅怀佳
副组长:左效平 周新丰 孙欣
成 员:董学敏 崔宝成 黄平吉 刘成波 宋志恒
2、徐家庄中心学校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周新丰
副组长:孙欣 崔宝成
成 员:刘成波 李军东 李家庆 黄平吉 公波 及各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