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安全预案、方案、制度 | ||
|---|---|---|---|
|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7675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7-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文件
徐中发[2021] 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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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庄中心学校防校园外来非法侵害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外来人员入侵校园,伤害师生身心,扰乱教学秩序等事故的发生,同时为确保学校发生外来侵害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根据学校实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徐家庄中心学校防校园外来非法侵害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傅怀佳
副组长:左效平 周新丰 孙欣
成 员:董学敏 崔宝成 刘成波 黄平吉 宋志恒
二、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预防和抵御外来侵害的宜传教育,组织开展相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侵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三、综合治理值班
(1)门卫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加强对校外人员进出的审查、登记制度,提高警惕,禁止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员和神志不清、酗酒及形迹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2)对未经许可试图强行闯入校园的外来人员,门卫不得放行。对强行闯入者,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将闯入者逐出学校。视情况及时拨打“110”。
(3)学校各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职责规定的要求,按时上岗,到指定地点完成指定区域的治安巡逻值班任务,同时,要密切协作,共同维护学校秩序。
(4)学校值班人员和学校保卫人员要按时上岗,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完成值班任务。
(5)校内一旦出现冲击校园、行凶斗殴、偷盗行窃等各种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
(6)为防止不法分子逃逸,在场教职工应及早通知门卫关闭校门。
(7)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配各种力量,在公安民警到达之前,尽力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和延续,尽力保护学生安全不受侵害,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8)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如需要的话,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疏散后的集结地点为学校操场。若遇重大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四、应急行动
1.全体教职工均为应急行动成员,有预防制止侵害事故的责任。
2.侵害事故发生时第一目击的教职工必须于第一时间向当地派出所及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尽可能地制止事态扩大。
3.领导小组得悉侵害应急情况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各种救护队伍到二道门前集结待命。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5.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6.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7.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9.迅速了解和掌握受侵害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其他
1.在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必须在行动中贯彻救人优先,学生优先,妇女优先的行动原则。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应急行动,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应急行动。
2.门卫人员严把出入关,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学校报告,加强课间、晚间值勤巡逻。
3.禁止接送学生的家长随意进入校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4.在学校重点部位安装报警装置及防盗防护设施。
5.门卫人员,当日值班教师加强午间校门口值勤及校园巡视。
6.学生食堂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7.注意事项
(1)学生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根据现场情况及自身的客观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对发生的情况,做到沉着冷静,遇险不慌,及时避让,保证安全。
(2)注意保护现场,密切配合公安民警调查取证。
六、信息报告制度
1、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及时向教育和体育局报告事故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事故信息接报程序:教师、学生--值班负责人--校长--主管行政部门、家长、公安、应救等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信息留程:校长—学区--教体局;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种类以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
七、应急处置程序
发生突发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伤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时,应同时向110求助。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首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
八、后期处置,协同各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协同各主管部门处理善后工作,进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与演练的计划、方式和要求。
九、责任与奖罚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负责制,各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由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没尽到责任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形成一定影响的,要实行考核评优选先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徐家庄中心学校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群体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应对突发群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群体性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突发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涉境外师生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徐家庄中心学校突发群体性事件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傅怀佳
副组长:左效平 周新丰 孙欣
成 员:董学敏 崔宝成 刘成波 黄平吉 宋志恒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突发群体性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突发群体性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突发群体性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学生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全力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突发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级别划定
学校突发突发群体性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突发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2、 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 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突发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 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突发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突发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和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孙欣主席承担。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突发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到达事发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决定信息报送、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五、预防和预警信息
1、预防预警信息
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2、信息报送
(1)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各学院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视事态的状况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2)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加强互联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学区)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增加警力进校,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学校请求学区、教育体育局派遣专人到学校,指导学校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适时组成工作小组,现场指导、靠前指挥、果断处置、敦促和调查。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保卫处要做好现场维护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校党政干部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不漏一名师生;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2、 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领导及时深入事发现场,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突发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保卫处要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3、 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工作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急工作处置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报告学区、教育和体育局。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校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工部、保卫处人员和相关师生工作干部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七、应急保障
1、预案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2、 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3、 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4、 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八、善后与恢复
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的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4、事件结束后,学校要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文件
徐中发[2021] 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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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庄中心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防止各种突发事件和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傅怀佳
副组长:左效平 周新丰 孙欣
成 员:董学敏 刘成波 崔宝成 黄平吉 宋志恒
2、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同时向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报告。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规划方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领导报告。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呗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
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六、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
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七、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八、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九、信息报告制度
1、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及时向教体局报告事故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事故信息接报程序:教师、学生--值班负责人--校长--主管行政部门、家长、公安、应救等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信息留程:校长—学区—教育和体育局;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种类以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
十、应急处置程序
发生突发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伤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时,应同时向110求助。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首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
十一、后期处置,协同各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协同各主管部门处理善后工作,进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与演练的计划、方式和要求。
十二、责任与奖罚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负责制,各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由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没尽到责任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形成一定影响的,要实行考核评优选先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沂源县徐家庄中心学校文件
徐中发[2021] 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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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导思想
为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文件,制定此防范预案。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本学校内的校园暴力侵害事件。
三、 组织机构
1、徐家庄中心学校学校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责任部门为学校安监办。
2、学校成立学生事故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应变保护组,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1:徐家庄中心学校防暴力防恐怖袭击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傅怀佳
副组长:左效平 周新丰 孙欣
成 员:董学敏 崔宝成 黄平吉 左进祥 刘成波 宋志恒
2、徐家庄中心学校防暴力防恐怖袭击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孙欣
副组长:崔宝成 李家庆 黄平吉 公波
成 员:刘成波 崔宝卫 李军东 及各班主任、门卫
及在场的教师
(一)应变保护组:
组 长:左效平
组 员:董学敏 李家庆 田德平 王宗英 黄学胜 王学国 崔现星 张玉平
当天大门口教师值班人员(至少3人)。
应变保护组: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二)人员救护组
组 长:周新丰
组员:崔现恒 齐军涛
人员救护组: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三)疏散引导组
组 长:孙欣
组员:刘成波 穆乃国
疏散引导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暴组与歹徒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歹徒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歹徒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四)通讯联络组
组 长:黄平吉
组员:相关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
通讯联络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①公安局“110”。②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③如有必要,联系“120”。④向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确保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3、应变保护组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时的格斗等;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引导学生至安全地方;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四、预警预防
1、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惩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社会闲散人员到校故意滋事、校内学生勾引校外人员到校打仗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4)经常性地与校外治安辅导员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校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事或),采取有效对策。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通讯联络组完成本部分。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变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按照平时演练的路线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3、对于闯入校园的不法分子,在门卫和领导规劝和驱逐无效,不法分子恶意语言伤害或挑寻、殴打教师的现象,学校及时报警并进行正当防卫;对不法分子持械,学校也应准备相应防身器材,进行自我保护。
4、第一时间内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5、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镇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6、协助警方阻止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1、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护秩序和善后处理。
七、信息报告制度
1、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及时向教体局报告事故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事故信息接报程序:教师、学生--值班负责人--校长--主管行政部门、家长、公安、应救等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信息留程:校长—学区—教育和体育局;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种类以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
八、应急处置程序
发生突发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受伤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时,应同时向110求助。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首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
九、后期处置,协同各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协同各主管部门处理善后工作,进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应急与演练的计划、方式和要求。
十、责任与奖罚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负责制,各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由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没尽到责任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形成一定影响的,要实行考核评优选先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