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鲁村中学 假期防溺水每日警示提醒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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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4453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鲁村中学
假期防溺水每日警示提醒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度过安全、愉快的假期,特制定本假期防溺水每日警示提醒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沂源县鲁村中学全体学生在寒、暑假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期间的防溺水警示提醒工作。
三、提醒责任人
1.班主任:作为班级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在假期通过多种方式对本班学生进行每日防溺水警示提醒。
2.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在家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工作,接收学校的提醒信息,并确保学生知晓相关内容。
四、提醒方式及内容
(一)微信或短信提醒
1.时间:每天上午 12 点前。
2.内容:“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假期已至,请您务必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监管。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等。让我们携手为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沂源县鲁村中学”
(二)班级群安全提示
1.时间:每天下午 2 点左右。
2.内容: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或其他班级交流群发布防溺水相关知识链接、视频或图片,并配上简短文字说明,如 “家长们,今天为大家分享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文章,希望大家和孩子一起认真阅读,增强安全意识。” 引导家长和学生共同学习防溺水知识,提高警惕性。
(三)电话提醒(针对重点关注学生)
1.时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电话提醒,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在下午或晚上时段。
2.对象:对班级中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如单亲家庭、父母离异等)以及平时喜欢玩水或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的学生列为重点关注对象,进行一对一电话提醒。
3.内容:除了常规的防溺水安全提醒外,班主任要与家长或监护人详细沟通学生近期的在家表现和安全情况,了解家长在安全教育与监管方面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有益的假期活动,远离危险水域。
(四)家校联系手册记录
1.在学校发放的家校联系手册中设置专门的 “假期防溺水每日提醒记录栏”。
2.班主任每天将提醒的主要内容简要记录在手册上,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以确保提醒信息已传达至家庭并得到家长的重视。
五、反馈与监督机制
1.家长反馈:鼓励家长在收到学校的防溺水提醒信息后,及时回复反馈孩子在家的安全情况以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班主任要对家长的反馈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对于家长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和处理。
2.学校监督:学校成立假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班的防溺水每日警示提醒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通过查看班主任的提醒记录、与家长电话沟通核实等方式,确保提醒制度的落实到位。对于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班级和班主任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未按要求执行提醒制度或因工作失职导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班级和责任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沂源县鲁村中学负责解释和修订。
沂源县鲁村中学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