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鲁村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公示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0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鲁村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公示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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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村中学

学生资助管理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开展,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的监督。

二、学校通过公示,向全校师生公布救助政策、救助款项、救助名单等相关内容,接受师生监督,并保护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学校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救助政策、救助款项等相关内容。

四、经前期申请、调查,经学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住址、认定等次等内容),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教师、学生、家长、群众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认定工作小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小组在接到异议材料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举报电话:3655001、3655005

五、所有资助内容、公示内容均严格按照县教体局资助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鲁村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