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第四实验小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指南 | ||
---|---|---|---|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第四实验小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指南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
学生本⼈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校学生。主要包括九大类“特殊困难群体”(新增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群体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群体)和第⼗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脱贫享受政策家庭的识别标准类似,以人均月收入或年收入作为认定标准。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淄博市学生资助科结合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生就学费用的支出情况以及当地物价水平等,统一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建议 2022秋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如下:
学段 |
城市户籍(单位:元/ 月) |
农村户籍(单位:万元/ 年) |
||||
A 档 |
B 档 |
C 档 |
A 档 |
B 档 |
C 档 |
|
义务 |
1650(含) ~ 1450 (不含) |
1450(含)~ 1320(不含) |
1320(含)以下 |
1.7 万 (含) ~ 1.53 万 (不含) |
1.5万(含)~ 1.36万(不含) |
1万 (含)以下 |
三、特殊情况认定与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C档):
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享受政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严重突发困难家庭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4.特困供养学生;
5.孤儿;
6.重点困境儿童;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8.烈士子女;
9.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持有效残疾证)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持有效残疾证)子女;
10.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学生;
11.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家庭中有两套(含两套)房屋以上的;
5.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每学年开学前,各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 。
每学年开学初,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户籍为外地的需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重点困境儿童、孤儿、烈士子女、残疾证明材料(户籍为本地的学生信息由区县民政部门、扶贫部门、残联提供,学生不再提供证明材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评议小组指导学生认真、详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根据淄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表(附件3)中的认定指标综合评分。
班级评议小组在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生申请材料、认定指标综合得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报年级认定小组审核。
年级认定小组要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家访(高中及以下学段),并填写家访记录表、留存家访照片。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和普通高中学校对评议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逐一家访。
年级认定小组汇总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结合评议结果以及认定标准、申请材料、认定指标综合得分、家访材料,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年级认定小组审核通过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沂源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附申请表具体填写注意事项:
1、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下⾯是如何填写认定申请表的介绍。
(1)首先申请表不得有涂改
(2)根据家庭情况如实填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追究其责任。
(3)在家庭情况概述栏目选择相应的情况并进行不少于20字的情况说明。
(4)在申请理由栏目要注明“因、、、、、致使家庭无力承担学生就学费用”
(5)量化分值得分和系统推荐档次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由学校填写。
2、对于提出申请的家庭,班主任进行家访并填写好家访记录表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拍照。
3、班主任对贫困生家庭进行分支量化
4、进行三级认定,重重把关公示贫困生名单
5、家长填写申请委托书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对恶意提供虚假信息者,应及时取消其受助资格,收回资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