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土门中心学校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8797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0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土门中心学校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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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土门中心学校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如下:

1、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安队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学校安保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经电话联系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访之人没有在学校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安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课间离校单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寻访的老师没有在学校的,学校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学校门口等候,不允许到学生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6、学校保安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7、学校保安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8、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保安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两边的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安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