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学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 ||
---|---|---|---|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2-52796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小学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一、家长进出学校制度
1、正常教学时间内,谢绝家长来校探视学生。接送学生的家长,接送地点一律在校门口等待线外,不得进入校门。
2、家长来校确须进校者,向门卫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再开始办理登记手续。
3、学生学习期间各种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内。若经允许入内,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
4、当家长给学生送雨具、钥匙等物件,可写纸条注明班级、姓名交给门卫代送。
5、家长若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得班主任批准,经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二、来访人员进出学校制度
1、来访人员来校确须进校者,须用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开始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请出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填写(来客来访单)。
3、当来访人员离开学校时,应再次进行登记。
4、校园内制止吸烟。
三、学生进出学校制度
1、上课期间,校园关闭校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到校。为最大限度保障学生安全,该时间段内校门口不允许有学生逗留。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学生和家长自行负责。
2、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玩具、管制刀具及危险品进校门。
3、不准将零食带进学校,校内不准吃零食。
4、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