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8071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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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三岔中心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1. 实验室要有使用管理制度,而且挂在显眼的地方。
  2. 教师要严格遵守实验课的安全常规,严格遵守各种实验操作规程。
  3. 不管做任何实验,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各实验操作规程,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不要自作聪明、自以为是。
  4. 如确需做带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做足安全防范措施。
  5. 需在微机房上课时,由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学生上课期间必须听从老师的指挥、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早退,任课老师要定期检查功能室的安全防火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有使用年限太久的安全设施,并要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做好检查。 
  6. 6、学生按要求在指定的座位上课,学生及教师均要认真填写实验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