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土门中学 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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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0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土门中学
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
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
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肪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