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第五实验小学饮用水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3762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第五实验小学饮用水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8
  • 字号:
  • |
  • 打印

沂源县第五实验小学饮用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特制定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饮用水,是指学校供给教职工、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公共饮用水。包括自来水、学校供给的开水、学校集中购买的瓶装矿泉水。

一、在醒目位置设立饮水安全公告,宣传安全饮水知识,人人做到:

1、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立即报告。

二、对学校饮用水设施及时检查维护,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1、总务处负责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2、督促厂家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维护、修理、并做好记录;定期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3、饮用水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和上报出水、排水、噪音及水温等异常情况;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饮用水卫生。

4、饮水平台由对应的班级、年级组负责日常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5、食堂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卫生监督局的锅炉和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食堂操作间),防止人为破坏水源,由专人负责。

6、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定期监测锅炉设备,由后勤部门监督检查。

7、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水质监测员

三、学校所需瓶装饮用水,由总务处集中统一购买。购买时应选择知名品牌饮用水,查验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严禁购买无证或假冒的饮用水。学校教职工、学生自购瓶装饮用水,也应注意购买合格产品。

四、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五、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