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第五实验小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3762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8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第五实验小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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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第五实验小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做防患于未然,有力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特成立本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一、领导小组

 长:王增鑫

副组长:许波

 员: 各班主任及食堂安全管理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

2.加强对食堂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细化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3.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落实上岗体检与培训制度,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和工作措施。及时检查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排除。

4.加强对师生食品安全的教育管理。

5.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6.坚持好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7.学校落实专人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取得健康证。

三、具体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2.主持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经常到食堂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软硬件条件。

副组长:

1.负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督查食堂各项财务工作;

3.经常深入食堂了解掌握相关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及对周边环境的改造美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食堂安全管理员:

1.在学校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2.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3.定期检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索证、台账登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负责各种进入食堂原材料的验收、索证、并按“五常”要求进行入库、保管、放工作;

4.督促食堂开展员工培训;

5.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登记工作。

年级组长及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年级、本班食品卫生的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