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第五实验小学学生考试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42068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第五实验小学学生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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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第五实验小学学生考试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学校要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大幅压减考试次数

1.我校一二年级继续推行“乐考”,不进行纸笔测试,三至六年级实施“笔试+项目化”测试。各学科任课教师可结合各年级的“证章”争获活动,做好日常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以激励学生爱学、会学、能学。学校继续开展各学科的特色比赛活动,充分为学生搭建展示的平台,给学生展示的机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1.学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分ABCD共4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2.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期末监测结束后,各科任教师、教研组长要对测查结果进行质量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学校要根据考试情况作出认真、深入的分析,完成质量分析报告。

4.教导处要把质量检测的成绩及分析总结整理存档,以便跟踪管理。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学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教师的依据。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教师追查问责,列入师德考核。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生开展或与学校教师联合开展考试。学校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