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东高庄小学学习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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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东高庄小学学习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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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高庄小学学习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这一中心。为使我校教学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鼓励全体教师努力落实“五项管理”,推进“双减政策”落地,减负提质,构建高效课堂,从而有力地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落实五育并举;坚持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要认真全面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小学管理规程》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实施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第四条:学科之间要统筹兼顾,相互配合,以整体的方式教育学生,发挥整体的教育功能,避免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二章 课程开发和实施

第五条:坚持“育德为先”课程理念。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加强思政课建设与实施,加强学科教学的德育渗透。围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深化德育课程建设,深入实施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第六条:构建“五育并举”课程体系。坚持五育并举和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育人导向,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高品质开发校本课程,加强课程的综合性,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校课程育人体系,切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条:每一位教师都是学校课程的建设者、开发者和实施者。学校积极构建“养正育能”文化引领下的的学校课程体系,努力做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校本化实施,学校课程的特色化建设,逐步探索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富有大明湖小学特色的课程,促进学生自主、活泼、健康、全面发展。

第八条: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对凸显地域特色的明湖文化、老济南区域文化,做深入的实践与探索,加强传统文化“适用性”研究,达到知行合一的目标。

第三章 教学常规管理

第九条:教导处至少两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成果,关注研究教育教学前沿动态,分析探讨教学工作形势和任务,反思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教导处、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配档表。学校实行教学常规督导制度,通过听课、问卷、作业、备课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师平时表现计入个人考核。

第十条:教研组和教师个人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学科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经教导处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备课遵循个人备课、集体备课、教案呈现的备课流程。教师要做到超周备课。个人备课时,要按照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通过研读教材、教师用书,查阅资料等方式,研读教学内容,从学生的学习基础出发,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备集体备课时研讨。教案是教学的路线图,必须具备明确的教学目标;清晰的重点难点;清楚的时间分配计划;对学生的课前准备和课堂上表现要求;课堂检测方式。

第十二条:集体备课要突出解决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分工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最大效能。集体备课时,主备人应提供教案初稿供集体研讨,提倡以主备人说课的方式展示备课成果,其他教师针对主备人思路,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同时讨论解决教师个人备课中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后集体对教案初稿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根据需要形成教案或制作课件。

第十三条:教师个人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结合自己所教的班级具体情况和个人风格,对初稿教案进行再次完善、形成个性教案。

第十四条:教师应严格按照授课计划进行教学,不能随意调整课程内容和课程进度。教师必须按照课程表安排的课程上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代课或停课。(如需调课代课,遵守学校调课代课制度,履行相关手续。)教师应当承担学校因临时情况安排的临时代课,确保足额完成各学科的课时。

第十五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教师上课时应当注重仪表,做到提前候课,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严禁上课接听电话、离开教室,非特殊原因不得坐讲,不得拖堂。各科教师应当严格管理学生,形成统一的课堂常规,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六条:教师课堂应当关注学生参与状态。教师要落实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小组合作等学习方式展开学习。注重采用听、说、读、写、练等多种形式,保证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思维状态,发现思维生长点,做到疑惑处点拨,困难处引导,规律处归纳,易错处申明。引导学生手脑并用,在自主探索、亲身经历中经历知识的形成过程,培养独立思考,敢于创新的学习品质。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体验状态。教师要用自己饱满的工作状态激励和感染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使其始终保持高昂的学习状态。通过教师评价,积极调控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

第十九条:教师应关注学生的生成状态。教师要有效管理和调控学生的学习,积极进行学生、教师和教材之间的对话,引导学生自己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主动获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取积极的情感体验。

第二十条: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达成状态。通过课堂练习检验知识达成状态。教师要重视课堂练习,当堂练习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内容灵活安排。坚持当堂练习,及时讲评。同时,教师还要通过课堂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品质,掌握学习方法,特别注重发挥学科特点,激发学生兴趣,为学科拓展奠定基础。

第二十一条:加强和完善教学听课督导。通过听课检查,把好教学的质量关;通过督导考核,把好师德关。防止出现教师不当言论、不当行为;加强培训和考核管理,不断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师德水平,对于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不能遵守教学管理制度及教学水平差的教学人员及时调离或解聘。

第二十二条:作业管理要执行“科学设计、精讲精练、有效分层、有收必改、有错必纠”的总体要求。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中高年级不超过60分钟。

第二十三条:作业布置要精心选择内容,恰当选择形式。作业选择典型、富有代表性的题目。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实行分层布置。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形式上要注意动手、动脑相结合。提倡布置实践性和探究性的作业。假期作业年级组统一管理。布置前,上报教导处,批准后落实。

第二十四条:作业批改做到“ 等级+评语”。当天收交的作业要当天完成批改。学生错误要及时订正、复评,做好批改记录。

第二十五条: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课业辅导。进行学优提升和学困帮扶,可以采用集体辅导和个人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六条:建立学生帮扶记录,经常对学生进行谈话和指导,采取跟进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保证辅导效果。

第二十七条:学校要注重发挥检测的诊断功能,真正实现改进教学、查缺补漏的功能。做好命题的组织,做好命题原则、预测、答案、标准等工作。一、二年级不进行纸面测试,三—六年级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测试结束后,由教研组长组织阅卷,保证阅卷的进度和质量。任课教师对本班学生进行试卷、成绩和学情等方面的分析,重点分析和关注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写出书面的分析报告,上交教导处。

第四章  教师专业发展

第二十八条:入职培训制度。新入职教师必须进行严格的入职培训,让新入职教师了解学校管理、教学规范流程,形成明确的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第二十九条: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教研组定期地组织专题研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研讨主题预先设定,做到常规性研讨与针对性研讨相结合,学科研讨与实际教学相结合。

第三十条:以“聚焦专业”为核心,以“精培训、真实践”为路径,重点实施教研、科研、培训“三位一体”的校本研训。

第五章 教育科研管理

第三十一条:发挥教科研的引领作用,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聚焦有效课堂,找准教师专业发展的切入口,以教科研促进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十二条:教导处是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定期组织课题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教师科研水平。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课题交流活动,提炼推广各项科研课题的成果转化。

第三十三条:教研组定期开展基于日常教学的教研活动,建立常态教学下的研课、听评课制度。教导处要建立教师成长档案,定期开展教学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举办各类比赛,积极组织教师参观学习,促进教师整体教学能力的提升。努力实现教育科研问题化,日常工作科研化。

第三十四条:加强课题管理,校级以上课题负责人要在学期初上报研究计划,认真组织研究过程,保存好研究资料,按时完成阶段性成果展示。

第六章 教学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教学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学活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评估等起到重要作用。教导处要及时、客观、准确、完整的做好教学档案的管理,责任到人。

第三十六条:教导处要对教学计划、课程表、任教一览表、公开课、辅导学生获奖、试卷、检测等情况做好归档。对教师的备课、作业、上课、教研、课堂教学秩序以及检测成绩等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公布结果,做好教师工作的考评。

第三十七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