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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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麻街道中心小学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课间是学生极易发生意外事故的时间段,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值日教师应当高度重视对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为了维护学生课间活动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特制订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班主任要利用板报、晨会等宣传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楼梯口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互相推拉;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滑溜,上下楼梯要靠右边走。不做带有攻击性、危险性的游戏,不玩耍尖锐锋利的东西,不攀爬窗台或走廊栏杆、篮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严禁从楼上往下丢弃任何东西。不要随意触摸电源开关、线头等。不准玩火、玩水,不准在校园内玩弹弓、放鞭炮等。

2、值日教师及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小学低年级严格实行科任教师课间负责制及交接班制度,即由本节课的科任老师负责课间纪律,直至下节课的老师到达教室。

4、值日学生、值日教师、值日领导在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并将情况通知班主任;由德育处按学校“文明班”量化评比办法,进行扣分处理,并于下周教师会上进行集中通报批评。

5、学生课间出操时,在教室门口排成纵队,快速下楼。班主任或带队教师在楼道组织疏导,注意学生动态。

6、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由班主任会同德育处、安全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