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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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796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8-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南麻街道中心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分工负责。学校各班、处、室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安全检查实施方式:
(1)定期检查:每年检查一次,配合建筑、消防、公安各部门的安全检查
(2)不定期检查:遇季节变化进行,做好防漏,防滑工作。
(3)紧急检查:发现房舍或设备严重毁损,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维护。
检查后之处理:
(1)检查结果应详作详细纪录,发现缺失,应立即作适当的处理。
(2)属学校有能力修护使用者,立即维修。
(3)须招标修护的,应立即按规定办理。
(4)经检查有安全隐患的,聘请专家作安全鉴定。
(5)经鉴定有安全隐患的,应即停止使用,作必要标示,待修护后恢复使用。
(6)经鉴定无法修复的,应按规定程序报废或拆除。
(7)检查或鉴定结果发现影响安全或损坏原因属于人为的,应追究其责任。
4、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5、加强领导,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领导都要亲自检查校舍、教学楼、办公楼每一处不安全的地方,各班、处、室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本办公室的情况,发现险情,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或教职工及时撤离险区,将物资立即搬出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及时修理改造。对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追究其责任。
6、要认真组织好检查评比工作,学校要定期组织检查,作为工作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7、要实行奖惩制度,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对在维护校舍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以资鼓励,对破坏校舍者或对破坏校舍的行为不制止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做适当的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