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饮用水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27961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饮用水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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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麻街道中心小学饮用水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防止因水污染而造成的疾病暴发流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内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卫生规范。

 

二、自备水源的选址必须远离污染源,设有水源保护区,水源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消毒设施。

 

三、供水水源,二次加压供水及自备水源必须有卫生许可证。

 

四、新、改、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选址、设计好审查竣工验收,应符合卫生要求。

 

五、供水、管水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六、学校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和水污染应急预案及报告制度。

 

七、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禁止学生喝生水。

 

八、用桶装水的单位必须向供水方索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及本批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报告。

 

九、必须有桶装水的专用储备室,有进水记录及水分配记录。

 

十、饮用水必须定期进行洗洁消毒,并要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