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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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学校现行收费情况 | 备注 |
一、城市学校住宿费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费、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费 | ||
公寓化宿舍 | 200元/学期.生 | 无 | 房间内带卫生间 |
普通宿舍 | 70元/学期.生 | 无 | |
二、服务性收费 | |||
伙食费 | 依据成本,自行确定 | 无 | 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
校车服务费 | 由学校自主确定 | 无 | 学生自愿 |
补办证卡工本费 | 由学校按实际成本收取 | 无 | 首次为学生办证卡不收费 |
课后服务费 | 3元/生.每课时 | 按3元/生.课时收取交县财政 | 学生自愿,按月据实收取,不得跨月,先服务后收费。 |
三、代收费 | |||
作业本费 | 由学校按实际成本收取 | 一二年级7.5元/生.学期,三至五年级10元/生.学期收取给厂家 | |
学生装费 |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 一三年级夏季60/生.套,秋季70元/生.套,收取后给厂家 | 由学校向教育部门提出定调价申请,教育部门审核并形成制定价格建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发展改革部门批准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由学校据实收取 | 无 |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由学校代收代付 | 无 | 学生自愿购买 |
意外伤害保险费 | 由学校代收代付 | 无 | 学生自愿购买 |
教辅材料费 | 实行省政府指导价 | 无 | 纳入我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