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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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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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小学生路队制度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路队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德育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齐抓共管,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

2、以制度为依据,完善切实可行的路队管理量化打分办法,严格纳入常规管理,成立由校领导班子、执勤教师及部分学生组成的检查监督岗,进行全天检查,检查结果一日一通报,计入班级考评。

3、学生的入校、离校要进行合理编队。改班为单位按居住方位和区域进行编队,校门口横过马路的由班主任和执勤教师亲自护送;学校统一确定各路队入校集合地点及往返路径,零星分散学生要在路队经过处等候入队,不得个人擅自行进。每队以20人左右为宜,设正、副路队长各一名,正队长在队列前执黄色路队旗,旗面印有学校名称及路队编号,副队长在后面负责纪律。在各街巷、路段2人以上要形成队列。路队管理人员名单打印存档。

4、严格路队管理,进行设段检查,杜绝追跑打闹现象。小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家长接送必须严格规定地点及区域,不得影响交通秩序。

5、周一至周三统一穿校服,周一到周五配戴红领巾,在队列行进中统一戴安全帽,做到穿戴整齐。

6、学前幼儿入园,离园必须家长、幼儿教师当面交接,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幼儿编入学校路队,由路队长护送进校、进家。

7、在规定区域内严禁摆设摊点。双休日兴趣小组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的路队安全。

8、要建立路队表彰制度,每月(或季度)一次专门评比表彰,表扬先进路队、路队长、班级,通报批评执行不严的班级、路队,及时调整路队长。

学籍管理制度

1、新生入校持入学通知书,逾期不到又无请假者,由学生原在学校协同新招学校动员其入学。

2、新生入学,由学校按年级编班登记注册,上报教体办,由县教体局编号注册,教体局、镇教体办和学校分别存档。

3、各年级学生建立学籍卡片,每人一式二份,由学校管理,每学期结束将学生学习成绩、思品评语填完整、准确。学生转学、升学须将学籍卡一起转入。

4、学生毕业,学校须将毕业存根和学生花名册存入学校档案,此档案须长期保存。

5、学生请假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学校负责审批。

6、学生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中途不得退学或做工,违犯者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处罚。

7、学生在校期间,受到学校以上的奖励或单项奖励,要记入学籍档案。

8、学生违犯校规、法令,依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适当处分。毕业前仍未撤消处分的,要记入学籍档案;对撤消处分的不记入档案。

9、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要通知其家长。

10、学生非正常死亡,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注册登记。

严禁学生辍学制度

1、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标准,应该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全部入学。

2、已入学的学生要圆满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在学习期间,学生因家庭原因影响继续学习的,学生的所在年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到学生家中调查了解,帮助解决困难,防止学生辍学。

4、在学习期间,如有学生因受伤、严重疾病不能上学的,要由家长和学校签订休学协议书,康复后立即回校复读。

5、各班如有因教师工作方法不当或失误,造成学生情绪对立出现辍学的,要追究其班主任、任课教师责任,并让学生返校学习。

6、在正常学习期间,学生因其它原因辍学的,一律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动员学生返校学习;如有困难,多次动员无效,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进而采取新措施;一周内不返校者,有关人员要负全部责任。

7、一个班级如出现一个以上学生辍学,除统考时按学籍人数计算总成绩外,本学年内教师不能评选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本班不能评为优秀班级。

严禁体罚学生制度

1、教师对严重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使其认识错误的严重性,帮助他们制定改正措施,促使其达到改正错误的目的。

2、教学时,如有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采用提醒、说服教育的方法制止,不得采用罚站、揪耳朵、站墙角、逐于门外等方式体罚学生。

3、课堂提问时,不论学生的回答正确与否,教师要态度和蔼耐心听完,评价要恰当;不得粗暴、急躁,不得采用讽刺、挖苦的语言打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不能借此给学生起绰号侮辱学生的人格、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4、民主平等对待学生,对后进生更要关心倍至,经常找他们谈心,了解其后进的原因,发现闪光点及时鼓励,以激发他们的上进心;热情辅导,耐心帮助,促其快赶上来,不得歧视、敷衍他们,更不能让其放任自流。

5、对待经常不完成作业、迟到、旷课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既不能采取听之任之态度,也不能采用罚站、罚抄作业、停其上课等方式变相体罚。

6、学校大力表彰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对具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教师,视其情况及后果分别做出扣除奖金、警告和依法追究责任等处理。

少先队工作制度

为确保少先队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少先队员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加强素质教育,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少先队工作制度如下:

一、少先队总辅导员,大、中、小队干部均实行民主选举。

二、辅导员及中队长以上的干部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

三、每周二下午课外活动为队活动时间。大队每学期集体活动一次。中队每月集体活动一次。小队经常开展活动。

四、每年“六一”发展一批新队员。并进行入队教育。

五、每年“六一”表彰一批十佳少先队员。

六、聘请校外辅导员,搞好社教工作。

七、定期检查评比少先队工作,表彰先进,带动后进。

红领巾广播站管理制度

一、除广播站工作人员外,其他教师和学生不准随便进入广播室。

二、广播器材不准乱动,以免影响正常播音。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广播站的一切用品不准带出广播室,工作人员无权借出。

五、若有设备正常老化造成破损的立即上报德育处,由学校进行处理。

六、学校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广播站的物品进行查验,有人为损坏的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七、对不遵守以上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通报全校,并按学校的其它规定进行处罚。

红领巾广播站播音制度

一、播音时间每天两次,中午课间操后、下午上课前各一次,时间的长短根据具体内容而定。

二、播音员要按时播音,听从辅导老师的指挥,保证播音的质量。

三、播音时间内不准任何非工作人员进入播音室。

四、除固定的栏目外,可以根据需要增添内容。

五、辅导老师要定期组织播音员进行培训,使广播站成为宣传普通话的阵地。

六、所用的稿件及其它工具、器材由学校统一按规定征集或供给。

七、播音员要爱护播音器材,人为损坏的要赔尝。

升降国旗制度

1、升旗仪式在每周一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应举行升旗仪式。

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全体学生、教师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3、升旗仪式的一般仪式是:出旗、升旗(奏国歌),唱国歌,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或其他教师、模范人物、先进人物等作简短而有意义的讲话)。讲话内容要整理存档。

4、每周五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手按《国旗法》中有关规定降旗。

5、平常每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凡经过现场的教职工和学生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行动。

6、旗手、护旗手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严格训练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7、教师的国旗下讲话要准确适用普通话。

关于加强升旗管理规定

为保证升旗仪式的质量,进一步形成团结、求实、尊师、守纪的良好校风,特制定本规定:

一、升旗

(一)每周星期一举行升旗仪式,每天按时升降国旗(因天气不好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升旗仪式全校师生全部参加,学生一律穿校服,佩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带红领巾者每一人扣1分。     

(三)1、每周一740分音乐一放,集合入场,各班整队要快、静、齐。745分站好队,否则酌情扣2-5分。

2、各班必须自觉跟在前一班的队伍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班并排往前走的扣分,每发现一人不站队或迟到的扣1分。

(四)升旗:

1、队伍带入场后要听从指挥,按要求指定地点站好队,要求队形整齐,无说话的。否则扣1-5分。

2、升旗时态度要严肃,站立规范(立正)面向国旗行队礼,否则,每发现一人扣2分,唱国歌时声音要宏亮,整齐有力。否则酌情扣1-10分。

3、要集中精力,认真听国旗下校领导的讲话,结束时要鼓掌致谢,否则扣1-5分。

(五)出场各班按要求依次带出场地,出场时队伍要整齐,无说话现象,否则酌情扣2-5分。

家、校联系制度

为了更好的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依据县教体局和镇教体办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家访及家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日的时间定在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

二、接待家长设在各办公室,这样有助于更好的整理意见。

三、家访日的时间,一、二、三年级在每周的星期四晚上,四、五年级在每周的星期五晚上。

四、星期五各位班主任要调好课,包级领导到办公室听取家长意见。

五、班主任可以根据教育对象邀见家长。

六、家访时应发放联系卡,经得家长同意后进行家访。

七、与家长的谈话注意态度和方法,要全面的分析学生,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提高教育的效果。

八、班主任要认真使用、记录好家长接待日记录本和家访记录本,按设计的栏目具实填写。

九、对涉及学校管理方面的问题,要酌情给予答复,以免给学校工作造成被动。

十、学期末根据各班开放日与家访的实际情况记录到班级考评总分中。

尊师爱友制度

为加强学校礼仪,巩固礼仪成果,使校园内外有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1、老师与教师之间应相互尊重、礼让、团结协作、不应打闹,有损老师尊严。

2、学生应尊重老师。

3、校内外见到老师应主动打招呼。

4、回答师长的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5、尊重他人的人格,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女生,帮助残疾人,遇到校来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6、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7、不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不能偷看他人的信件和他人日记。

8、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打扰他人的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