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第二实验中学 传染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5205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第二实验中学 传染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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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第二实验中学

传染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为保证及时、有效地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加强冬春季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沂源县教育系统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宣传有关传染病的知识,提高师生公共卫生意识,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和蔓延的途径。
   2.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

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与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为学校传染病防治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根据传染病疫情的预测与变化不定期召开会议。

二、日常管理

学校安全办在教体办、教育局、疾控中心指导下,具体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相关工作,团委配合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学校负责协调人员调度,各班级负责应对学生中出现的应急状况。

三、应急体系

建立以校长挂帅的应急领导小组,发生疫情时紧急启动。

  长:李庆成  

  长:李德伟  

  员:冯义安 冯成平 程维刚  翟乃超及各班主任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联防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督促各年级、各班级、各处室落实应急顸案,夯实工作责任,开展防控工作;统筹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研究、信息发布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及时向学区县教体局、疾控相关部门报送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处理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协调、应急处置、信息宣传、后勤保障4个具体工作组。

1、指挥协调组

组长:李庆成

成员: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安卫办、总务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应急处置综合指挥;协助疾控、教体等部门开展救护、调査、处理等工作;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防控、救护和处置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处置组

组长:李德伟

成员:安卫办政教处、校医室、总务处、公寓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职责:负责现场处置工作;配合疾控、教体等部门控制事态发展,做好患病人员的应急救援、物资、设施的调配;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信息宣传

组长:张姝

成员:办公室、安卫办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白正学

成员:总务处、安卫办、公寓食堂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车辆、经费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部分   传染病上报隔离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传染病上报隔离制度,内容如下:

    1.严格实行班级晨检制度及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踪及登记制度,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等。

    2.教职工发生传染病,学科或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上报内容同1

    3.学校在接到班主任、学科部门负责人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上报教体局和县疾控中心,根据疾控中心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或教职工中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学科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学校,由健康教师协助学校进行现场调查、询问,进行进一步排查和落实,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7传染病报告流程图

 

    第四部分  疫情信息发布

    依据有关规定,本校传染病的疫情信息,需上报相关部门,经其授权后,由校长室统一向全校发布。其他部门及个人无权向社会或全校发布疫情信息。

    第五部分    工作安排

   (一)日常防控

    1、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出好宣传专刊。

   2)利用健康教育课,开展好以预防常见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2、印发《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供全校教职工传阅学习,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3、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

    5、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6、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7、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8、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9、做好预防常见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10、定期对学校公共设施及场所等进行消毒。(每天下午静校后对楼道、教室、办公室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对各班进行紫外线灯消毒,每次消毒不得少于1小时。)

   (二)应急处置措施

    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疑似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水痘、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及时上报处理病情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班主任老师及时通知其家长,将其带到医院治疗。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立即到医院进行治疗,不得复工,直至痊愈。

    3、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5、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6、如传染病烈性感染,逐级请示学校、教育局和其他政府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7、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三)预防接种

    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安排配合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四)卫生宣传

    学校教务处、团委研究制定预防传染病宣传培训计划,各班级利用每周的健康教育课加强学生法律知识和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点开展预防、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各班主任配合教务处,少队部组织开展防治传染病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督促学生搞好卫生防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各学科、班级、搞好环境卫生,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克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督导检查

    校传染病领导小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校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作出评价。

    第六部分附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本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