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第二实验中学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8842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08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第二实验中学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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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第二实验中学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2.体育教师要加强运动、活动器材及游乐玩具的安全检查,布置和检查好场地器材,制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4.加强教学组织。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5.体育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学活动场地,并规定学生活动内容,学生离队必须执行请假制度。

6.体育教师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杜绝参加剧烈体育活动。在体育课或运动训练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要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学务室或医院救治,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7.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

8.在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9.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10、体育教师要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如因违规造成一切不良后果,体育教师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