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荆山路小学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 ||
|---|---|---|---|
|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8711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1-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荆山路小学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水源管理
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应经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每年采水样送疾控中心检测不少于2次。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
三、供水、饮水设施、设备管理
1.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2.桶装水应标明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向供水方索取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和同批次水质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3.桶装水的饮水机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饮水桶每周一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留好清洗照片。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保证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4.供水、饮水设施、设备应向供方索取相关卫生批件、检验报告。
四、学校饮用水管供水人员的管理
1.学校供水管理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凡未取得健康合格证者不得从事学校饮用水管理工作。
2.桶装水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和监控
在校内要设置饮水卫生宣传栏,教育学生注意饮水卫生,包括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等内容。
六、学校应制定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被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发生介水性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荆山路小学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组 长:伊继军(学校分管后勤工作领导)
成 员: 各班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