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荆山路小学校门出入安全管理制度 | ||
|---|---|---|---|
|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8709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1-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荆山路小学校门出入安全管理制度
我校为了积极创建平安校园,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学校进出校门管理制度。
一、 家长进出学校制度
(一)家长来校确需进校者,门卫用电话向被访人员取得联系, 经同意后办理来客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二)外来人员进校联系业务,须核实再登记,登记时请出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填写来客登记簿。
(三)当家长离开学校时,门卫应及时将离开时间填写在登记簿上。
(四)当家长急需给子女送雨具、水、作业等物件时,可写纸条交给门卫代送。
(五)学校因停车场地小,家长的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校门。
(六)家长若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得班主任批准,经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二、学生进出学校制度
(一)原则上,学生在学习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间,进校后不能随意进出学校。
(二)双休日,学生无特殊原因,不能来学校。
(三)非放学期间,学生出校大门必须问明原因,且有班主任批条。没有批条的,一律不准外出。
(四)有集体活动需要外出,必须有老师领队,排队出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