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荆山路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870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荆山路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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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荆山路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各班主任、办公室主任、功能室内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项工作的开展,要把消防安全及各种安全检查放在第一位。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禁止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1.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