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振兴路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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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27990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1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加强我校的消防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
2.消防设施器材要符合要求,每学期检查二次,定期检测及时维修保养。
3.加强管理,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查,遇到为题及时解决。
4.严格用电管理、安装、维修由电工专人负责,要定期检查线路及电器设备,安装要规范,符合规定要求,学校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严防电着火现象。
5.实验室管理员要严格实验管理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要有专用设备存放,杜绝因管理不善,操作不规范而引起火灾。
6.消防专职人员要掌握消防设备的构造原理、使用方法,能熟练使用消防设备,定期演练,遇到险情能立即作出应急处理。
7.如遇火灾,根据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警,并向上级回报事故情况,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