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振兴路小学学生资助政策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880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3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振兴路小学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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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07 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系列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形成了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全学段全覆盖,即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按政策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

学生是家庭的寄托、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是学生资助工作永恒的主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初心使命,以学生为中心,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个家庭,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为使您更全面了解学生资助情况,现将义务段资助政策梳理如下:

一、教育资助项目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公、民办义务段学校在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学年 1080 元、初中每生每学年 1350 元;非寄宿生减半。

3、发放渠道:由教育部门发放。

二、教育免补项目(补助到户资金)

1、资助对象:正式注册学籍、公、民办义务段学校在校生中,沂源县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含即时帮扶人口)学生和非建档立卡低保、低保边缘、因伤因病造成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资助方式:义务教育免补的作业本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校服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政策规定教辅资料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教育学习费用先自付,学年末由县扶贫部门或县民政部门扣除生活补助金额后直接发放到学生(家长)的“一本通”上(对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发生的教育学习费用,按全市同地区同类教育阶段享受补助的平均数额给予补助)。

3、发放渠道:建档立卡学生由扶贫部门发放,非建档立卡学生由县民政部门发放。

三、教育救助项目(补助到户资金)

1、资助对象:公、民办义务段学校在籍在校生中,沂源县户籍建档立卡(含及时帮扶)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低保、低保边缘、因伤因病造成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 3000元

3、发版架道:建档立卡学生由县扶贫部门发放,非建档立卡学生由县民政部门发放。

请各位家长详细阅读学生资助政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及时事实求实填写申请表,向学校递交申请,由学校认定后,才能享受相关资助,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申请表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再享受国家、政府资助。

欢迎家长朋友们对我们的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